衡水市教育局 衡水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hengshui.gov.cn 衡水市教育局电话:0318-2124089 地址:衡水市桃城区招贤路182号 衡水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主要职责 (一)负责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 (二)承担高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 (三)指导全市高校意识形态和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和督促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在高校的贯彻落实。 (四)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和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全市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指导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和中小学德育课程教育教学。 (五)统筹管理教育系统人才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汉语国际推广、港澳台地区教育交流合作工作。 (六)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和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七)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起草教育方面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 (九)负责基础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负责义务教育的协调指导,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研究制定基础教育教学政策,推进素质教育。 (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负责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的指导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各类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负责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负责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的制定。负责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和毕业证验印工作。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注册备案和毕业证验印工作。负责全市高等、中等学历教育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参与拟订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和劳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学校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教师工作。指导落实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工作。 (十四)负责本系统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和内部审计,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等政策,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负责学生资助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划指导、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十六)负责全市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实施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组织开展全市中等及以下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