郸城县自然资源局电话是多少 郸城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电话:0394-3210661 主要职责
(二)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 (三)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县房地产抵押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推动实施“多规合一”,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指导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和实施。 (七)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落实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 (八)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配合省、市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负责林业、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九)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国家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十)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和监管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建设及运行维护。 (十一)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依法履行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地质矿产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造林绿化工作。 (十三)负责森林和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十四)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 (十五)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 (十六)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 (十七)推动全县自然资源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系统科技创新发展、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 (十八)根据县委、县政府授权或国家、省、市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安排,对乡镇(办事处、高新区)人民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 (十九)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