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人都在看,点击右上角加'关注'】 来源:浙江省发改委 编者按:近日,浙江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供暖季天然气省级门站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大幅调整城市门站价格,将浙江浙能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向燃气企业(或城市管道运输企业)销售天然气的门站价格从每立方米2.26元调整为3.99元,下浮不限。 《通知》还规定各地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此次不作调整。在合同气量内根据上下游联动机制调整本地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对合同外气量采购价格高于省级门站价的差额部分,原则上不予疏导。 尽管《通知》明确了对于2021年城市燃气企业因未调整居民用气价格产生的购销差价亏损由市县财政酌情补贴,但“酌情补贴”的力度有多大,标准如何确定,都是未知数。相较于山东省放开城燃的LNG销售价格的政策,《通知》对于浙江的燃气企业而言意味着这又会是一个漫长的冬天。(参阅:一大步!山东放开城燃的LNG销售价格!一燃气公司曾因擅自提高价格被罚) 但同时也要注意到,在“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油气行业改革背景下,天然气门站价格正在进行市场化改革之路。2020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对《中央定价目录》进行了修订,突出垄断环节价格监管和竞争性环节价格市场化改革方向,取消了天然气门站价格。(参阅:具备竞争条件省份的门站价,由市场形成)今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提到,稳步推进天然气门站价格市场化改革,完善终端销售价格与采购成本联动机制。积极协调推进城镇燃气配送网络公平开放,减少配气层级,严格监管配气价格,探索推进终端用户销售价格市场化。(参阅:推进配气管网公平开放?!!发改委“十四五”价格机制改革方案出现新提法!) 正文: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供暖季天然气省级门站价格的通知 浙发改价格〔2021〕407号 各有关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能源集团: 根据我省供暖季天然气气源价格变化情况,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我省天然气门站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城市门站和电厂门站价格 浙江浙能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向各城市燃气企业(或城市管道运输企业)销售天然气的门站价格从每立方米2.26元调整为3.99元,下浮不限。执行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浙江浙能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向天然气发电企业销售天然气的门站价格从每立方米2.38元调整为4.11元。执行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以上价格不含天然气发电直供和增量部分。 二、合理安排终端销售价格 各地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此次不作调整。各地要按照《浙江省城镇燃气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合理确定配气价格, 在合同气量内根据上下游联动机制调整本地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对合同外气量采购价格高于省级门站价的差额部分,原则上不予疏导。上下游直接交易企业的气源价格按照与上游资源方签订的合同价执行。对于2021年城市燃气企业因未调整居民用气价格产生的购销差价亏损,由市县财政酌情补贴。 请各地按上述要求抓紧调整非居民天然气终端价格,同时加强跟踪调查,及时发现并解决政策落实中出现的具体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平稳实施。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反馈。 联系人:张郭伟;联系电话:0571-87055407。 附件:有关市、县(市、区)名单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17日 附件 有关市、县(市、区)名单 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湖州市、嘉兴市、绍兴市、金华市、衢州市、台州市、丽水市,杭州市萧山区、杭州市余杭区、杭州市富阳区、杭州市临安区、桐庐县、宁波市奉化区、余姚市、慈溪市、宁海县、乐清市、永嘉县、平阳县、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平湖市、海宁市、桐乡市、嘉善县、海盐县、绍兴市柯桥区、绍兴市越城区、绍兴市上虞区、诸暨市、新昌县、兰溪市、义乌市、东阳市、永康市、武义县、浦江县、江山市、龙游县、常山县、临海市、温岭市、三门县、青田县、缙云县、庆元县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转载自天然气与法律,所发内容不代表本平台立场。 全国能源信息平台联系电话:010-65367702,邮箱:hz@people-energy.com.cn,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人民日报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