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南昌大学校长周文斌涉嫌受贿、挪用公款一案已进入庭审第八天。昨日,旁听席上一改以往座无虚席的情景,仅有三分之一的市民前来旁听。而其中一名辩护人也因个人工作原因,未到庭参加当日庭审。 正式开庭后,公诉人在开庭的前1个多小时时间内,当庭出示了周文斌3份供述、8位证人证言及11组书证,证实开发商龚某、蒋某为感谢周文斌在工程承接、支付、决算等方面的关照,由龚某先后分7次送给周文斌共计380万元现金。同时,南昌大学多名负责人证实周文斌曾要求其对龚某进行关照。据悉,龚某、蒋某等其他股东共承建南昌大学1.84亿余元工程项目。 被指分7次收受建设公司380万现金 庭审开始后,公诉人向法庭出示了周文斌的3份供述,以及证人龚某(江西洪宇建设工程集团公司董事长)的3份证言和证人蒋某的2份证言,证实周文斌曾收受开发商龚某分7次所送现金共计380万元。 公诉人在举证中提到,2003年至2011年,龚某、蒋某以江西洪宇建设工程集团公司和江西汉宇实业有限公司的名义,承建了南昌大学前湖校区一号教学楼、生命理科楼、研究生公寓等工程。 而为获得并感谢周文斌在工程承接、工程款支付、审计决算等方面的关照,龚某与蒋某经商量,先后7次由龚某送给周文斌共计380万元现金。这其中,最多的一笔便是2005年11月,在饭后收受龚某用水果箱所装的100万元。 此外,龚某的证言中提到:“周文斌在工程承接方面对我进行了关照,我能承接到前湖校区生命理科楼和三栋学生公寓工程项目,周文斌都是帮了忙的。在生命理科楼上,我们是以江西洪宇建设工程集团公司的名义承接的,当时是被学校指定入围,如果没有周文斌的帮忙我们不可能入围,也不可能承接到生命理科楼工程。而我们承接的三栋学生公寓,是以江西汉宇实业有限公司的名义承接的,南昌大学没有进行招投标。” 对于上述指控,周文斌当庭表示否认,称自己与龚某无任何往来,甚至连电话都未打过,更不用说吃饭或收受钱款。而对于“指定入围”一事,周文斌称曾听过该说法,但其本人从未参与过,也不知道具体指定了谁来做该项目。 昌大多名负责人证实开发商龚某受“照顾” 随后,公诉人向法庭出示了南昌大学副校长、原基建处处长、原审计处处长等多名证人证言,证实周文斌曾为工程项目问题多次召集基建处、财务处等多部门召开会议,要求学校财务、审计、各部门要相互配合,对学校的重点工程项目予以照顾,尤其在工程进度和决算方面要予以重点照顾,而在被照顾的几个开发商中,就包括了江西洪宇建设工程集团公司董事长龚某。 然而,对于公诉人宣读的多份证人证言,周文斌并不承认,仍坚称与龚某无任何来往,也没有为龚某向任何部门打过招呼。周文斌说:“龚某和其他几个建筑公司承建了南昌大学新校区(前湖校区)90%以上的工程,都是大项目,都需要照顾,也就不存在谁是‘重点工程’一说。” 周文斌认为盈利资金不足以行贿 在周文斌质证阶段,其对龚某、蒋某行贿资金来源问题提出质疑,认为“比例太大,入不敷出”。周文斌认为,龚某与蒋某在2003年完成一号教学楼项目后,到2011年4月完成理科楼决算的9年时间里,两人共分红约800万元。同时,在研究生公寓项目中共有8位股东,均摊后龚某与蒋某两人需投入300余万元现金后才能启动该项目。面对如此大的“开支”,龚某与蒋某怎会拿出380万元向其行贿? 随后,公诉人对此作出回应:“龚某与蒋某在一号教学楼项目上分别盈利约100万元,在生命理科楼项目上分别盈利约250万元。而在BOT项目的三栋研究生公寓楼项目上,截至2012年9月,南昌大学已支付前期投资款6840余万元,还欠6840余万元项目回报未支付。龚某与蒋某及其他股东共承建了南昌大学1.84亿余元工程项目,这其中有多大利润空间,可想而知。” 蓝莓箱能否装下50万元现金引起双方激辩 公诉人在昨天出示的龚某向周文斌行贿的证言里,又一次出现了“装有50万元现金的蓝莓箱”,周文斌对此也予以否认,“因为蓝莓产量少,价格贵,还很脆弱,所以装蓝莓的箱子体积比一般的水果箱体积要小很多,不可能装得下50万元现金。”然而,公诉人却用精确到厘米的数据回应了周文斌的假设,“50万元人民币的体积为6006cm3,也就是0.006m3,形象一点表述就是6个普通粉笔盒的大小,而市面上装蓝莓的普通水果箱体积是0.018m3,用体积是0.018m3的水果箱装下体积为0.06m3大小的50万元现金,怎么会装不下?” 龚某证言以“送水果”方式行贿 在昨天的庭审当中,公诉人在宣读龚某在2004年元月左右第一次送钱给周文斌的证言中提到:“吃完饭后,我送周校长上车,当时他的司机把车开过来了,我不记得他当时坐的什么牌子的车,他的车到了以后,我从自己的帕萨特车上拿了2箱水果放在他车子的后备箱,并强调有一箱水果特别新鲜,一定要留着自己吃。” 对龚某的该段证言,周文斌表示了怀疑,“当时我的奥迪车是南昌大学唯一的一辆奥迪车,也是一辆崭新的奥迪车,他又是第一次给我送钱,怎么会没有印象,不记得?”他表示,“按照我的记忆力,如果是我第一次收钱,我可以准确到‘天’,我是有这种记忆力的人,我是可以背字典的人。” 此外,周文斌在此次庭审的最后一次质证中强调,自己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千真万确的,“我不会说瞎话的,我是一个教授,我在这里对我所说的每一句话都会负责任。” 据悉,下一次开庭时间还未确定,将另行通知。法院也将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三天通知控辩双方的诉讼代理人及辩护人。同时,会在网站上发布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