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职称评审工作从2021年起,原则上以年度为基础组织开展,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的1月至3月,在下一自然年的6月底前完成评审,初次职称考核认定与评审一并开展。江门市具体受理职称申报、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时间安排如下: 一、受理职称评审、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材料时间 江门市受理建筑高级职称申报材料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12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需于12月24日前将建筑高级职称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便整理后统一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由江门市负责组织评审的职称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2022年1月10—2月28日(含工艺美术高、中、初级;建筑、工程、农业(含乡村工匠)、档案、新闻、园林(林业)、医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系列中、初级)。 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江门市无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评委会,须委托省高级资格评委会进行评审的以省各高评委会评审通知为准。 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等自主评审单位,职称评审按照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方案执行,并自行制定职称评审工作通知。 二、职称评审、认定政策的新变化 调整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计算方法: 01 对于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02 对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申报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8月31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三、申报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条件 申报初次职称认定的条件。按照《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执行(详见《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附件3)。 申报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时间与程序。申报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时间与程序与评审时间、程序相同。 四、申报职称评审条件 (一)相关政策 1、继续教育要求 在省各高评委会申报高级职称的要求提供2021年的《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在江门市受理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只需提交取得现职称后任意一年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2、论文要求 申报高级职称的,论文著作条件可按照各系列(专业)评价标准条件有关规定执行。 江门市申报工程、工艺美术、档案、农业系列中级职称的,对论文不作要求。其它系列(专业)论文只需提交在具有CN、ISSN刊号上发表的为第一作者的论文1篇以上(含1篇)或提交未发表的独立完成的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含2篇,不超过5篇)。发表的论文必须提供原件。 注:申报快递工程类别中级职称的论文要求按广东省快递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的要求提供。 3、以取得的职业资格申报职称 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我省职称对应关系。自2020年起,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可视同其具备我省对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申报高一级职称时,资历自职业资格评价通过日期起算(具体对应系列及层级详见附件1)。 4、转系列评审问题 转系列评审晋升的,应按规定先取得现岗位同级别职称;申报晋升时,资历时间可前后累加计算,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等条件可从转系列前取得同等职称时算起。 专业技术人员转换岗位后在现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的,可申报现岗位职称,不受所属系列、专业的限制。申报评审时应在申报材料中做出说明,同时把原岗位职称《评审表》(复印件)作为申报材料附件一并提交评审,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等条件自从事现岗位工作后起算。 5、以取得的技能等级证书申报职称 以取得的技能等级证书申报相关系列职称的由全省各高级职称评委会负责,具体以各高级职称评委会通知为准。 6、以技工院校学历申报职称 在江门市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7、社保要求 申报职称时需提交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近半年或以上社保凭证或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等相关在职在岗材料原件1份。 (二)你知道吗?在江门市职称申报有绿色通道!看来看看您符不符合直接申报条件: 为加大产业工程师的培养力度,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府办[2018]23号文件)精神,在江门市申报初、中级职称的,如果学历、资历达不到评价标准条件要求的,符合下列条件,可走绿色通道直接进行申报。主要政策如下: 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上有重大贡献,获得过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排名前5完成人)、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或“无限创新江门科学技术奖”)、优秀科技成果(一等奖排名前3完成人,二等奖排名前2完成人、三等奖为第一完成人)的人员,可直接认定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获国家、省专利奖的专利前3位发明人,可直接认定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经授权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前3位发明人,可申报评审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江门市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的,可直接申报评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参与制定地区标准的,可直接申报评审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五、申报途径和材料 申报途径 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对于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在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设立了专门的非公企业申报点(详见附件4),其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推荐、申报点受理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送评委会。 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材料由申报点直接受理后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委会。 申报材料 (一)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国家、省的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 (二)除另有规定的行业或地区外,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进行职称申报,同时提交申报纸质材料。 六、审核要求 单位审核 1、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2、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特别是《()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应在单位相对固定的公开位置摆放,以方便查验。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评审材料先行报送,待核实后结果及时报送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3、公示结束后,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和《()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行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核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明确审查责任人,落实审核责任。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列入失信档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审核 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应认真做好受理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及时书面告知申报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申报条件。 2.没有使用规定表格。 3.不符合填写规范。 4.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材料。 5.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七、证书发放 对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通过信息系统制作电子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才可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证书。 八、查询职称评审相关信息 查询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申报条件请登陆“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职称评审”栏目——打开“资格条件”栏查看。 查询2021年度各系列(专业)的评审工作通知请登陆登陆“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职称评审”栏目——打开“资格条件”栏查看或登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进行查看。 九、收费标准 评审收费按《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规定的标准收取。受理申报材料时,申报人相应缴纳的费用分别为:高级工程师780元/人(含论文鉴定费)、工程师450元/人、助理工程师(含技术员)280元/人、答辩费140元/人(对需要答辩的人员收取)、论著鉴定费200元/人(对需进行论著鉴定的人员收取)。 附件:《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识别二维码,查看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