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社保网(朝阳市社保官网)

时间:2022-11-22 21:26来源:考试资源网 考试资料网
(原标题:8月1日起我市自由职业者将实现银行缴纳养老保险费)朝阳市将实现银行缴纳养老保险费,2016朝阳养老保险工作要点。记者了解到,自8月1日起,朝阳市已参保的自由职业者持身份证即可到朝阳银行各网点

(原标题:8月1日起我市自由职业者将实现银行缴纳养老保险费 )

朝阳市将实现银行缴纳养老保险费,2016朝阳养老保险工作要点。记者了解到,自8月1日起,朝阳市已参保的自由职业者持身份证即可到朝阳银行各网点缴纳养老保险费。

为规范社会保险征缴工作,提高经办效率,方便自由职业者缴纳养老保险费,按照《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朝政办发〔2015〕159号)精神和市政府要求,2016年1月以来,市人社局与市地税、财政、朝阳银行等部门和单位数次磋商协调、研究落实,设计并完善业务流程。目前,缴费系统已开发完毕并通过测试,市本级已进入试运行阶段,自8月1日起,将在全市范围内正式投入使用。届时,我市已参保的自由职业者持身份证即可到朝阳银行各网点缴纳养老保险费。中金网8月1日

自由职业者银行缴费模式的建立,将实现缴费信息的即时传输和到账做实,从根本上解决自由职业者缴费经办窗口少、等待时间长等问题,为全市24.3万名自由职业者参保缴费带来了极大的方便,并对提升自由职业者参保缴费积极性和缴费率具有重大推动作用,是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模式的一次突破。

全市市县联动开展了银行缴费集中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宣传、悬挂条幅、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扩大了政策知晓度。

辽宁省朝阳市开展用人单位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专项检查

记者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规范朝阳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行为,缓解社保基金支付压力,确保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应保尽保、应收尽收,朝阳市开展用人单位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专项检查活动。

此次专项检查活动以保障民生、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通过缴费意识,促使更多的劳动者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促使更多的参保人员按实际薪金收入缴纳社会保险费,积极推动依法扩面征缴,壮大社保基金收入规模,努力实现社保基金的良性运转和社会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据了解,7月至11月为活动集中检查阶段,此次专项检查重点为对比纳税用人单位名单和欠缴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名单,工商登记用人单位名单,已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名单。明确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和欠缴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

朝阳市统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保障基本生活

两项制度整合后仍然保持了“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方针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采用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通过合并实施新农保和城居保,不仅整合了参保人员,统一制度名称(统称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还统一了以下政策标准。

个人缴费方面,缴费标准目前统一归并为每年100元至2000元不等共12个档次。参保人员可在12个档次中自主选择,多缴多得。城乡居民按规定参保后,政府对选择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档次缴费的参保人,分别给予30元、40元、50元、60元、70元的补贴;对选择600元及以上缴费标准的,补贴标准统一为80元。对重度残疾人(二级以上残疾)等困难群体,县(市)区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合并后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对参保人的资助等缴费明细全部记入个人账户,有利于进一步维护参保人的权益,实现对所有参保人记录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

在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方面,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保障待遇的,可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在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在9月10日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需缴费,可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需逐年缴费,允许补缴,累计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按年缴费不少于15年。个人账户养老金目前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参保人死亡后,包含缴费补贴在内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全额继承。

对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涉及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参保人员,缴费期间进行市外户籍迁移、需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由迁出地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加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一、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进一步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4】15号)和《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朝政发[2014]34号)文件精神,完善政策体系、规范业务流程、强化基金监督,实现名称统一、政策统一、经办统一、信息统一,确保政策措施执行到位。

二、做好城乡居民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工作。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科学制定发放计划,加强与同级财政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筹措资金,认真做好待遇领取人员资格审核和养老金发放工作,继续坚持定期调度,重点监控,及时掌握养老金发放动态,将待遇资金发放到位。

三、提高参保率,巩固续保率。利用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加强宣传动员广大适龄农民正确认识城乡居民保险,注重宣传参保的实惠性,注重发挥参保群众的示范性,注重宣传方式的有效性。积极支持和动员广大城乡居民踊跃参保,参保率要达到90%以上,续保率达到85%以上。

四、完善个人账户管理规范,确保账户信息真实准确。及时为新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账户项目齐全,信息准确,完善个人账户对账制度和查询功能,定期与有关部门、参保人员对账,定期对账户数据进行校验和筛查,做好错误数据修改工作。

五、防止重复冒领养老金现象,加大追缴工作力度。各级经办部门要认真做好享受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完善城乡居保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重复领取待遇查询对比机制,防止重复领取养老金现象发生。对已经发生的重复冒领人员,要进行清查,指派专人制定详细的追缴计划和有效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加大追缴工作力度,作为常态化工作来抓,直至全部挽回这一部分基金损失。

六、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化管理系统,完善基金管理制度。继续推进全面使用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管理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会计制度,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做好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按国家有关规定实现基金保值增值。定期对保险基金进行摸底捡查,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

七、完善全市城乡居民保险经办规程,提高经办人员业务水平。认真研究上级有关政策,进一步完善我市经办管理规程,加强基层经办机构特别是乡、镇经办管理服务水平,力争实现机构、人员、经费、办公场地“四到位”,定期对系统内部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各级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八、扎实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实现先保后征、应保尽保。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动态调整试点和基金市级管理试点工作。立足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我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现行养老保险制度范围,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提高被征地农民保障水平。

九、全面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卡制度。2016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持卡率达95%,要做到体系进一步健全,基金保障有力、待遇水平稳步提高、服务高效便利。

十、完成全民参保的数据统计工作。根据省厅要求,借助全市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制定我市城乡居民登记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关机构,着手开展数据比对工作;力争在年底前,建立并完善相关参保数据库。

微信公众号:cngold-com-cn (长按复制),或搜【中金网】,获得更多免费信息实时推送!


    “朝阳社保网(朝阳市社保官网)”由考试资料网(www.kszl.net)整理!仅供学习参考!具体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分隔线----------------------------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