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宁波市直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测试将在本周六(15日)举行。本次考试共有1081名考生报名参加,考点设在宁波市甬江职业高级学校育才校区(育才路106号)。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与地点安排 考点为宁波市甬江职业高级学校育才校区(育才路106号)。考生请提前45分钟到达考点,上午进试场时间为8:10,下午进试场时间为12:40。考试开始时间后15分钟,禁止考生进入考点。 考生请从育才路86弄学校北门(宁波市税务干部学校对面)进入考点,同时请遵守考点防疫检查要求。 考试小贴士 ● 测试答卷纸规格,素描为4开,色彩为8开。考生参加考试时,应携带准考证、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以及作画必要工具——简易小画架(高度在1.2米以下)、画板、夹子或图钉、洗笔桶、作画工具(铅笔或碳笔,色彩画笔)、颜料(水彩或水粉)等,也可以带普通机械或石英手表、干毛巾、无商标纸的饮料瓶。除此之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带入试场。严禁携带书刊、稿纸、各种类型的图片画像、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和电吹风等物品进入试场,已经带来的,应放置于试场外指定存放处。 ● 考生可于5月14日16:00-17:30凭准考证自行去考点熟悉环境,找到自己所在的试场位置。 ● 上午考试结束后,考生不得离开考点,因此,考生应自备午餐,也可以在考点学校食堂就餐,餐费自理。需要在考点学校食堂就餐的考生,准备好餐费15元(现金且不需找零),在5月14日熟悉试场时或考试当天进入考点后,在指定处购买就餐券。 就餐分两批:第一批11:30综合楼试场考生;第二批11:50教学楼试场考生。考生休息处在二楼食堂、C301报告厅。 ● 考前请认真阅读《试场规则》,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任何违规、舞弊或扰乱试场行为都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试场规则 试场规则 一、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试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凭准考证,在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 三、除与美术考试有关的文具、简易小画架(限高度在1.2米以下)、画板、夹子或图钉、干毛巾、无商标纸的饮料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带入试场。严禁携带书刊、稿纸、各种类型的图片画像、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和电吹风等物品进入试场。 四、入场后,对号入座。领到答卷纸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用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准确、清楚地填写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卷纸分发错误、严重破损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考试过程中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答卷纸破损、污损的,或中途要求重新答题作画的,不得要求更换答卷纸;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六、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试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素描考试,限黑色铅笔、黑色炭笔类工具表现;色彩考试,限水粉、水彩形式表现。在答卷规定的区域内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和准考证上做任何标记。 八、不得对试题、答卷拍照摄像。在试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卷带出试场。 九、不得擅自揭撕、调换、损坏、弄脏和涂改条形码。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试题内容,不得在画板、试卷上画小构图,不得改变静物的基本颜色,不得在试卷的空余部位画局部。 十、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卷、试卷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试场。 十一、如不遵守试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本科目测试成绩无效;有作弊行为的,本次美术统测各科目成绩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