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保障教师权益,让教师理直气壮教书育人,是一场需要持续开展的攻坚战。教师的工资待遇长期偏低,教师被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拖累,正当的惩戒权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女教师难以正常享受生育权……两会期间,不少代表委员在小组讨论中,不仅用事实列举了侵害教师权益的案例,也对如何依法更有利、更有效地维护广大教师的基本权益,亮出了自己的观点。关于教师权益的话题,代表委员们都有话说。 代表委员:提高教师待遇就是维护教师基本权益 案例一:湖北省英山实验学校教师段伟拥有中学高级职称,在一线教学岗位工作已有32年,曾被评为“黄冈名师”。据他说,目前在英山县,工作10年左右的教师,每月工资约为2500元,而已工作30余年的他,每月的工资总额也不过4200元左右,仅能维持家庭生活基本开支。更令他难以接受的是,同样拥有中级职称,同样工作30余年,对比安徽、江西等省份的教师,他的工资每月少1000元左右。“即便在湖北省内,拥有相同职称,省城教师工资也高于地级城区教师千元以上,而地级主城区教师又高于城镇和农村教师近千元。”说起这些,段伟总有些“想不通”。 全国政协委员、郑州大学副教授舒安娜: 中小学校在硬件建设方面已经大大提升,可是与之对应的是教师工资待遇仍然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这不利于发挥教师的积极性。希望国家有关部门能够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比如通过设立教育质量奖,对好教师进行奖励,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使教师队伍更加稳定。 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宁夏区委主委马秀珍: 国家应适当提高教龄津贴,让长期在一线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不在待遇上吃亏。教龄津贴要随着其他津贴、补贴的增长而增长,按当地教师队伍平均工资增长幅度提高。按照最初教龄津贴占工资总额的比例算,目前的教龄津贴应该调整为每月200元至300元,这样才有助于在一线专心于教学工作的教师安心做好教育。 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教授汪晖: 从2010年开始推动的教师绩效工资改革,在增加老师教学热情上的效果有限,反而给不少教师带来压力。根据规定,教师每月的工资中暂扣一部分作为绩效工资,作为奖励性部分,由学校具体考核分配。调研学校的暂扣绩效工资比例,为20%-40%不等。绩效工资的发放在实践中也带来一些困境,比如,不少校长借此强化了权力,更强化了只重视分数、撇弃品德等的应试教育模式。不应扩大绩效工资比例,必须保证农村教师基本收入,在工资制度外,设立奖金以激励教师,为教师们谋取切实的基本权益。 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省政协副主席张亚忠: 农村学校教师在最艰苦的地区默默付出,但他们的生存状态却令人担忧。经过调查,70%的农村教师可支配月工资为1500-2000元,甚至由于收入低,导致很多男教师婚姻问题突出。以教师作为终身职业的观念正在淡化,近几年,农村地区的学校,招收到男教师越来越少。要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要加大对农村学校的经费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另一方面,也要改革人事,建立农村教师的激励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谢家湾小学校长刘希娅: 在河南、河北、陕西、山东、宁夏等省份,多数教师每月工资不足2000元,有的代课教师甚至只有几百元,许多年轻男性宁可选择出去打工,也不愿意当教师。提高教师工资待遇事关教育大计,已经刻不容缓。 全国人大代表、宇华教育集团董事长 李光宇: 我国教师收入水平与其他行业相比整体偏低,与世界平均水平也有较大差距,当前教师待遇未能反映出教师作为专业人员应具备的地位待遇。收入低严重影响了教师队伍的稳定、师风师德建设和教师人才质量。为提高教师待遇,彰显国家和社会对教师的尊重与重视,建议在全国范围内对教师(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及职业高中、高等教育等阶段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教师)免征个人所得税。 代表委员:为教师“减负”就是维护教师基本权益 案例二:教书育人是教师的本分。但如今,让教师在原本已经繁重不堪的本职工作之外承担大量与教学无关的任务,似乎已经成为学校的“潜规则”之一,不少一线教师都表示“深受其害”。一名西部地区教师说,在他所在的学校,教师除了教学之外,经常要参与社会治安维护,比如每周腾出半天时间到街道扫地。还有教师说,自己经常要做“三陪”,陪学生吃,轮流陪学生住,陪学生上早晚自习,教师被绑在学校,业余时间寥寥无几。 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上海交通大学原党委书记马德秀: 由于农村教师结构性缺编严重,导致一位教学点教师通常要负责四五门甚至更多学科的教学,每周课时大多超过30个。加上家长外出务工,使得留守儿童逐步增多,不少教师到了上课时间是教师,到了开饭时间变身为厨师,课外是心理辅导员,晚上成了寝室管理员。虽然他们天天疲于奔命,身心俱疲,但教育质量堪忧。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 在学校,大量与教学无关的体力劳动让教师身心劳顿,职业病频发,事无巨细、包办代替式管理让他们疲惫不堪,教师在学校要承担许多低智慧的劳动,这是许多人不愿意在一线教书的重要原因。只有当教师从这些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专注于专业化、职业化发展,能够自由分配自己的时间,才会有教师队伍素质的整体提升。 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六盘水市实验小学教师吴明兰: 有一些一线教师向我反映,本应社区承担的疫苗建卡等任务,在一些学校要由教师完成。类似要“补”的、手写的资料,虽然与教学无关,但有时也会安排到教师身上。希望教师能更多地回归教学本身,不要承担与教学无关的任务。 代表委员:保留教师正当惩戒权就是维护教师基本权益 案例三:据中国新闻网报道,去年10月,河南省郏县教师张占超因班上某学生不写作业、上课扰乱课堂秩序,便将情况电话告知其父,希望家长能来学校共同商量解决办法。没想到,该学生家长兴师动众来到学校,对张占超肆意殴打,致使其身受重伤。另外一名教师说,该校一名教师因学生考试不交试卷,拉了学生一把,结果被家长大肆渲染,说成教师殴打学生。最后,学校为了息事宁人,不得不强制性要求教师赔礼、赔偿,并在全校大会上做检查。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谢家湾小学校长刘希娅: 在近年发生的多起学生侮辱、殴打教师事件中,教师明显处于弱势地位。虽然《教师法》明确规定,侮辱、殴打教师者,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但事实上,由于社会风气和舆论导向,这些法律法规几乎成为空谈。地方政府不能把重视教育只停留在文件、宣传上,而应切实落实法律规定的教师享有的福利待遇和合法权益。教育主管部门要出台相关文件,明确教师的教育教学权利不受干扰。 全国人大代表、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周洪宇: 希望从法律体系的完善中找到一条依法治教的路径。将修订《教师法》提上日程,同时建议制定《学校法》,这才是保障教师权益的根本路径。 代表委员:规范教育管理就是维护教师基本权益 案例四:元旦刚过,在大家还沉浸在新年欢乐气氛中的时候,幼儿园教师胡雅芬(化名)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在怀上第二个孩子后,胡雅芬面临艰难的抉择:要工作,还是要孩子?由于人手紧缺,得知胡雅芬怀孕后,园长放出话来:“如果要孩子,就得主动辞职。艰难的抉择中,胡雅芬最终决定辞去教师职务。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谢家湾小学校长刘希娅: 目前全面放开“二孩”对我们的冲击还不是很大。有两个原因,第一是我们在过去学校课程整合中有大量老师跨学科教学,还有大量老师是选修走班教学,孩子们每天上午上课,下午是社团活动,经常接触不同的老师。如果有老师生“二孩”,学校做了老师岗位的调剂和补充,对学生的影响不是很大,家长们意见也不大。第二,我们提前做了准备,做到科学设岗,各个年龄段、生育和没有生育的老师合理安排,这样如果有老师提出生“二孩”,学校也不会太受影响,老师们也能安心生育。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实验小学校长方青: 尽管女教师休产假会让正常的教学安排面临极大的矛盾和困惑,但“全面二孩”是国家政策,学校不可能制订自己的“家规”,不可能限定女教师是否生或何时生,而是要站在教师家庭的角度去理解,这是教师个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剥夺女教师的生育权。 全国人大代表、石家庄市第二中学校长邵喜珍: 在师资短缺时,虽然一些学校会选择临时聘请代课老师‘替补’,但是代课老师的进出、衔接在管理上也容易出问题。因而就我们学校而言,还是倾向于鼓励女教师能彼此协调,做好规划,错峰生育,尤其是相同科目的教师。在此同时,学校也应做好协商、统筹工作。 全国人大代表、临沂市第一实验小学副校长张淑琴: 在核定教师编制的时候,不仅要考虑教师现有的人数,还要充分考虑到二孩政策放开后所应该增加的教师数量,面对义务教育阶段女教师多这样的现实,科学核定教师编制。 【媒体评论】 教师待遇与专业地位不对等的窘况亟需改变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2010-2020年)》中期评估教师队伍建设专题评估报告近日公布。报告指出,与其他行业相比,中国教师工资不高、工资增长幅度低,未能反映出教师作为专业人员应具备的地位待遇。>>>详细 应对“校闹”谁来保全教师尊严 继“医闹”之后,“校闹”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在部分媒体的报道中甚至呈“燎原”之势。而在事故纠纷处理上,出现了不问是非、闹得凶赔得多的不正常现象。作为学校教育中责任最重的教师,无疑是“校闹”的最大受害者,产生家校纠纷,板子总会习惯性地先打向教师。有错,当然要改要罚,甚至诉诸法律来解决。但是,也决不允许不分青红皂白就将矛头指向教师,更不能让教师挨了“闷棍”之后,申诉无门。>>>详细 规范的惩戒制度才是有效的保护 惩戒只是教育的一种方式,我们倡导建立规范化的惩戒制度只是想让学校和教师更好地行使惩戒权,既不会因滥用而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也不会因为担心承担后果而不敢行使惩戒权,最终目的是想实现对师生权益的双重保护,构建良好的师生关系。>>>详细 别让女教师“扎堆生育”难倒学校 科学的计划不仅是对教学的科学安排,也是满足女教师生育意愿的有效解决方式。通过诚恳、科学、积极的主动服务,学校与女教师之间完全可以达成合情、合理、合法的共识,这其实也是新时期学校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突破口和重心所在。>>>详细 【专家观点】 教师权益法制保障:从“法制”走向“法治” 虽然教师权益有了基本的法律保障,但与任何法律一样,从“法制”走向“法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进入21世纪,由于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人们对教师的期望值越来越高,因此,教师权益立法保障的重点应当转向提高教师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详细 教师维权,进步与遗憾 维权意识的觉醒意味着教师在其履行义务,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能够行使其所享有的权利并通过一定的途径对其受到侵害的权利进行救济。现实中高校教师也正是取用这样或那样的方式试图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与传统的“忍气吞声”相比较而言,“敢作敢为”之现象的出现无疑是社会发展的象征。>>>详细 怎样保护我们的教师 目前,只要师生之间发生冲突,甚至教师只是在履行正常的教育职责,社会舆论都可能揣测甚至谴责教师的教育行为失当,使教师职业饱受争议。由此,学生犯了错误,教师都不敢直接批评,怕被扣上教育手段不当的帽子,还要苦口婆心、和风细雨地劝诫,丝毫不敢有任何让学生感觉不舒服的教育行为。>>>详细 (本期编辑:中国教育新闻网记者 刘继源 庄元) 原标题: 原标题:两会关注:保障教师基本权益,一场持续的攻坚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