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军人转业安置暂行办法)

时间:2022-12-01 21:58来源:考试资源网 考试资料网
军人在退役时,十分关注家属的随调随迁问题。本文可以给您全网最全、最新的政策解读。一、什么是随调随迁《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军官和军士退出现役时,其配偶和子女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随调

军人在退役时,十分关注家属的随调随迁问题。本文可以给您全网最全、最新的政策解读。

一、什么是随调随迁

《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军官和军士退出现役时,其配偶和子女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随调随迁。

随调:法律所规定的随调是指—

符合条件的军官和军士退出现役时,其有正式工作(有行政、事业编制等)且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属可以随同退役军人调至安置地,由安置地重新安排工作。

随迁:法律所规定的随迁是指—

符合条件的军官和军士退出现役,确定不在部队驻地安置,其没有正式工作且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属,可以随同退役军人迁移至安置地,由安置地政府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小贴士

★退役军人配偶和未参加工作的子女可以随调(随迁)。

★转业干部身边无子女的,可以随调一名已参加工作的子女及其配偶。

★退役军人在原部队驻地安置的,不存在家属随调随迁。

★随调家属应纳入当年退役军人移交接收计划。

二、随调随迁规定及流程

(一)随调规定

1、妥善安排。退役军人随调配偶为公务员的,参照本人职务等级和从事的专业,合理安排工作和职务;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职工的,主要在事业单位和企业妥善安排。随调配偶应与退役军人同时接收安置,同时发出报到通知。

2、工作适应期。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规定,对安排到实行劳动合同制、聘用制企业事业单位的随调配偶,应当给予3年适应期,适应期内非本人原因不得擅自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3、自谋职业安置。国家鼓励和支持退役军人随调配偶自主就业创业,对有自谋职业意愿的随调配偶,可采取发给一次性就业补助费等措施进行安置。自谋职业的随调配偶和随迁配偶,可享受随军家属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4、随调所需材料

(1)随调家属系干部身份的,其档案中应有《录用干部审批表》(或《聘用干部审批表》)《现级别审批表》《工资审批表》和院校毕业的有关材料,如属聘用制干部应有《聘用干部合同书》;

(2)随调家属系工人身份的,其档案中应有《招工表》《录用审批表》《劳动合同书》《转正表》《定级表》《职工年度考核表》等相关材料;

(3)随调家属调职晋级手续和年增资手续,应前后连贯保持延续,如工作调动手续缺失或年度增资不全,可按工资登记表中前后工资数额进行认定;

(4)随调家属档案中应有干部家属近期体检表、入党(团)、政审、结婚、独生子女、调转等相关手续和材料;

(5)随调家属工作性质属于非国家行政编制或参公管理事业编制的,一般应有“五险一金”材料(正常情况下不装入档案,但在移交档案时应尽可能出具相关材料或复印件);

(6)随调家属档案材料整理应按照地方档案管理规定执行,主要包括:①履历材料;②自传材料;③考核鉴定材料;④学历及技术职务材料;⑤政审材料;⑥参加党派组织材料;⑦奖励材料;⑧处分材料;⑨职级待遇及出国材料;⑩其它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此外,一般还应尽可能出具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本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

注意:不符合随调条件的情况

①没有被批准参加转业安置计划的军人家属;

②军人家属现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与军人转业安置地在同一县市区的,不能参与随调;

③犯有错误尚未作出结论,以及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尚未处理完结的。

小贴士:随调家属还应符合法定劳动年龄,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加工作,不具备此条件的也不符合随调要求。

(二)随迁规定

1、符合条件的军官和军士退出现役,确定不在部队驻地安置,其没有正式工作且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属,可以随同退役军人迁移至到安置地,由安置地政府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与家属随调相比,家属随迁也应满足退役军人安置地与原部队驻地不同这个条件,但家属随迁不需要家属有正式工作。

2、随迁子女转学入学。随迁子女需要转学、入学的,由安置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安排,不得收取国家政策规定以外的费用;随迁子女在干部转业当年升学、报考军队和地方各类院校时,与军队现役干部子女同等对待。对参战退役军人,烈士子女、功臣模范退役军人,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或特殊岗位服现役的退役军人子女应优先保障。

3、社保转移接续规定。退役军人随调随迁配偶、子女,已经参加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其社会保险关系和社会保险基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一并转移或者继续支付。未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国家和安置地有关规定,参加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

三、随调随迁具体流程

第一步:认真填写审批报告表

军人被批准退役后,应提前了解核实家属工作单位性质、工作岗位和工资档次,在转业复员审批报告表(草表)上,认真填写随调或随迁的意见。

第二步:部队审核、转递和移交

退役军人所在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应尽快对其配偶子女随调随迁情况进行审核,并录入综合信息库完善转业库。符合随调条件的,由所在团以上单位政治工作机关向退役军人家属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调档函;工作人员持调档函到其配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提取档案。随调家属的档案随干部档案一起按程序逐级转递,由省军区转业办集中审核移交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并按照规定进一步补充完善有关材料。

第三步:接收通知

随调家属的安置由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协调。随调家属安置报到通知退役军人报到通知一并发出,如家属未收到报到通知,应通过单位干部部门逐级反映情况,由部队、转业部门会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协调解决。

第四步:按时到安置单位报到

退役军人家属持安置报到通知,回原所在单位办理组织关系、人事关系、工资关系等转接手续,在规定时限内到安置单位报到;报到后,由安置单位协调为其建立社会保险账号,由本人持社保部门出具的有关文书转移各种保险关系。

第五步:到安置地落户

退役军人办理完手续,到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报到后,家属持该部门出具的落户证明,到拟落户地派出所换领户口准予迁入证,回原户籍所在地注销户口,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理落户手续。

小贴士:不需要随调的家属可从第一步直接跳到第五步办理随迁落户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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