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 龙凤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关于开展2022年度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 各驻区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推进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依法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根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大庆市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等规定,现就开展2022年度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诚信等级评价范围 龙凤区辖区内各类企业。 二、诚信等级评价内容 1.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情况; 2.订立和执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情况; 3.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 4.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 5.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 6.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 7.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 8.遵守劳务派遣规定情况; 9.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工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规定情况; 10.企业配合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情况; 11.年度内职工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情况; 12.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组织实施及评定程序 对企业的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按年度开展,每年评价一次。2022年度的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时间定于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单位自评(2022年3月1日—31日)。企业按照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内容,对上年度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二阶段:报送材料(2022年4月1日—6月30日)。根据诚信等级评价标准,申报自评情况申报材料,应当包括: 1.自评情况说明;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参加社会保险申报凭证; 4.上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凭据(原件、复印件); 5.上年度财务决算账本(或报表); 6.上年度劳动统计报表; 7.上年度一月份、六月份、十二月份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 8.职工名册、劳动合同管理台账和不同类别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各十份及集体合同; 9.招用境外、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和就业许可; 10.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批准文件; 11.职业介绍机构的各种行政许可(审批)材料; 12.从事技术工种人员的职业资格证及管理台帐; 13.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组织营业执照,劳务派遣用工岗位管理情况明细和劳务派遣人员劳动合同。 相关表格详见附件下载,各单位报送的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评价结果运用 鼓励企业诚信经营、自觉守法,对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级别实行下列分类管理: (一)对于被评为A级的企业,无举报或投诉前提下,在一年内可减少或者免除日常巡视检查。 (二)对于被评为B级的企业,按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开展监督检查,除举报投诉外,一年内日常巡视检查应不超过2次。加强监督指导,督促并帮助其不断加强劳动保障管理,提高劳动保障诚信等级。 (三)对于被评为C级的企业,列入劳动保障监察重点检查对象,实行动态监控。严格实施日常巡视检查、书面审查和专项检查,每年日常巡查不少于2次。 对被评为C级的企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约谈,督促其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经过约谈仍不能改正违法行为的C级企业,列为劳动保障失信企业,并通过社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向社会进行公布。当年发生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需要降级的,应重新评价,及时调整其诚信等级。 五、申报地点 申报地点设在:龙凤区政府331、335室。 业务受理:杨春雨、王伟。 业务咨询:张熇,联系电话:6244562、 6248182。 附件: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登记表..doc 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登记表..doc (82.50 KB) 来源:龙凤区人民政府网站 责编:李佳明 审核:代宝柱 监制:王鹏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