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工商年检(山西省年检营业执照)

时间:2022-12-01 21:48来源:考试资源网 考试资料网
11月13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九萍,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亦兵介绍我省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马学英:各位新闻界

11月13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九萍,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亦兵介绍我省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马学英:

各位新闻界的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决策部署,结合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改革要求,11月9日,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通知》,决定自11月10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对纳入改革范围的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为帮助大家更好了解相关内容,今天我们邀请到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九萍同志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亦兵同志,介绍我省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中央驻晋主要新闻单位和新闻网站的记者,有省内主要新闻单位和新闻网站的记者,欢迎大家。

下面,请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九萍同志介绍我省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有关情况。

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九萍:

尊敬的新闻界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首先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市场监管工作,特别是商事制度改革的关心与支持。近年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锐意改革,勇于创新,扎实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相继推出了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年检改年报、简化住所登记、“先照后证”“多证合一”、简易注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一系列改革举措,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管制度发生了根本性变革,有力激发了市场活力,维护了市场秩序,为打造我省“六最”营商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今年前10个月,我省新设市场主体36.51万户,日均新增1600余户。截至10月底,全省实有市场主体230.86万户,是改革前的1.86倍

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我省于11月10日起在全省全面推开了“证照分离”改革。下面,就我省“证照分离”改革有关情况予以发布。

一、“证照分离”改革的背景和意义

为了破解企业“准入不准营”的问题,国务院于2015年在上海自贸区试点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其核心内容可以概括为:通过改革审批方式和加强综合监管,规范、优化许可证的设置和办理,使许可和审批不再成为企业主体资格行使的障碍。去年12月开始,我省学习上海自贸区的做法在山西综改示范区等5个国家级功能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10月底,全省累计办理“证照分离”改革事项1957件,惠及企业1721家

今年9月27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决定从2018年11月10日起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楼阳生省长、曲孝丽副省长做出专门批示,要求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出台具体改革措施。11月9日,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通知》,按照省政府安排,我局于11月9日下午召开了全省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动员部署会议,对我省的改革做出了全面安排。至此,标志着“证照分离”改革,在我省全面推开。

二、“证照分离”改革的主要措施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证照分离”就是要在全省范围内对纳入改革范围的涉企(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四种方式实施改革。第一批在全省范围内推开的改革事项共涉及106项。具体来讲,就是采取以下方式进行改革:

1.直接取消审批。主要涉及2项审批事项。对设定必要性已不存在、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现行业自律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直接取消。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2.取消审批,改为备案。主要涉及1项审批事项对取消审批后有关部门需及时准确获得相关信息,以更好开展行业引导、制定产业政策和维护公共利益的行政审批事项,改为备案。市场主体报送材料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有关部门不再进行审批。

3.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主要涉及19项审批事项。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行为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有关部门要履职尽责,制作告知承诺书,并向申请人提供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的,当场办理审批。市场主体要诚信守诺,达到法定条件后再从事特定经营活动。有关部门实行全覆盖例行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撤销审批并予以从重处罚。

4.完善措施,优化准入服务。主要涉及84项审批事项。对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审批事项,保留审批,优化准入服务。要针对市场主体关心的难点痛点问题,精简审批材料,公示审批事项和程序;要压缩审批时限,明确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要减少审批环节,科学设计流程;要下放审批权限,增强审批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高登记审批效率。

在对审批事项放开的同时,更要加强监管。各有关部门针对改革涉及的项目也分别制定了管理措施,并予以了公开。要通过不断的优化、整合,最终形成事中事后监管,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有机结合的全过程监管体系。

三、“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步骤及作用

推进我省的“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我们要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要以减证放权为核心,切实精简行政审批。突出照后减证,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是推行“证照分离”改革的目的所在。要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认真研究论证,严格规范程序,防止行政审批项目和办事程序边减边增、明减暗增。

(二)要以创新管理方式为核心,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切实承担监管责任,针对改革事项分类制定完善监管办法,明确监管标准、监管方式和监管措施,防止出现监管真空。

(三)要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核心,切实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证照分离”改革的重要意义、具体内容、操作流程,使企业、服务机构和社会公众知晓和认可。特别要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简洁明了的演示让人民群众真正了解“证照分离”改革是什么?为什么?有什么?怎么办?真真切切意识到改革跟自己的关系, 明明白白弄懂如何操作运用,实实在在分享到改革带来的红利。

总的来说,“证照分离”改革将给企业带来的好处体现在审批事项的减少,审批方式的简化,审批程序的优化,将有效减少企业办事时间和成本,企业办事将更加简单和便利。当然在改革过程中,也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也请新闻界的朋友们能够广泛地监督,把群众遇到的问题反馈给我们,共同促进这项重要的改革举措能够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谢谢大家!

马学英:

感谢张九萍局长的介绍。

下面进入记者问答环节。

人民网记者:

“证照分离”的具体含义是什么?“证”和“照”究竟是什么关系?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亦兵:

“证”和“照”是市场主体进入市场的两把钥匙。营业执照是登记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给市场主体的主体资格证明;许可证是审批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给特定市场主体的经营凭证。“先照后证”和“多证合一”改革后,营业执照已经越来越趋于成为企业合法的主体资格证明,拿到了执照就可以从事不需要许可的一般性经营活动,而对于需要许可的特殊经营活动,光拿到“照”还不够,要取得行业部门的许可证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证照分离”就是针对与企业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许可事项,采用适当管理方式将许可类的“证”与营业执照分离开来,尽可能减少审批发证,简化依然繁琐的行政审批手续,大力推进“照后减证”,把更多精力从关注事前审批转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着力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问题。

山西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记者:

“证照分离”改革的适用范围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亦兵:

“证照分离”改革适用于各种类型的市场主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这次改革,国务院选择了审批频次较高、社会关注度较高的106项审批事项,其中“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的经营许可”在我省拆分为2项实施,小餐饮、小食杂按照备案方式改革,食品小作坊按照优化准入服务方式改革。通过改革审批方式和加强综合监管,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使市场主体办证更加快速、便捷、高效。

1.直接取消审批(2项)

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2.取消审批,改为备案(1项)

市场主体报送材料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有关部门不再进行审批。

3.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19项)

有关部门制作告知承诺书,并向申请人提供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的,当场办理审批。

4.完善措施,优化准入服务(84项)

针对市场主体关心的难点痛点问题,精简审批材料,公示审批事项和程序,压缩审批时限,减少审批环节,下放审批权限,增强审批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高登记审批效率。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证照分离”改革后,市场准入的门槛进一步放宽,企业进入市场后的监管问题成为亟需破解的问题。我们如何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监管缺位?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亦兵:

在“证照分离”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监管缺位。

第一,要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也就是说,在“证照分离”改革过程中,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不但要对审批后的市场主体在经营过程当中的持续状态承担监管责任,也要对取消行政审批、审批改备案以及实行告知承诺方式后的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实施监管,防止监管的“真空”和“自由落体”。

第二,要坚持放开准入和严格监管相结合,确保事中事后监管跟得上、接得住。为进一步强化各部门监管责任,我们推动23个省直部门对106个行政许可事项分别制定了相应的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确保监管的无缝衔接、不留死角。

第三,要坚持合规监管。原来是通过审批的方式进行监管,现在把一部分审批取消了,把一部分审批改为备案了,把一部分审批改为告知承诺了,在这种情况下就要把更多的精力放到合规监管上来,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指导行业协会自律、信用评价等事中事后监管的方式,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执行行业规范、守法守规经营。

马学英 :

非常感谢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两位负责同志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也非常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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