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满分考试答案(驾证满分考试试题)驾驶证满分学习要考几分合格90分合格.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三十五条各科目考试的合格标准为: (一)科目一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 (二)科目二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其他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80分的为合格; (三)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满分分别为100分,成绩分别达到90分的为合格。 扩展资料 《规范》要求,驾驶人在完成满分教育后,还要参加满分教育考试,在考试合格后才能重新拿证上路。如果驾驶人自交警部门通知参加满分教育之日起,15日内无故拒不参加教育的,由交警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驾驶人满分教育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共100道试题,成绩达到90分以上的为合格。考试时间为45分钟。如满分教育考试不合格的,驾驶人要重新参加考试。 驾驶人审验教育测试共50道试题。测试题目作答错误的,将告知其正确答案,以强化教育效果。测试时间计入审验教育时间。 如在驾驶人参加满分教育考试存在违反考试纪律、扰乱考场秩序、由他人替考等行为的,本次考试终止,驾驶人应当在15日内重新预约参加学习和考试。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要求,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开展驾驶人“两个教育”工作,应当争取当地财政专项经费保障,保障驾驶人“两个教育”工作的长期规范化运行。对有相关收费规定的,按照收费标准执行;无相关收费规定的,不得收取教育费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驾驶证满分考试考科目几驾驶证满分考试考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六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应当给予记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其分值,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供记分查询方式供机动车驾驶人查询。 《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中规定: 第二十六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满分考试业务的流程和具体事项为: (一)受理岗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身份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接受教育凭证。符合规定的,对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的办理科目一考试预约,对一个记分周期内2次以上记满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办理科目一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核发预约考试凭证。 (二)考试岗按规定进行科目一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参考资料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驾驶证学法减分考试答案是?驾驶证学法减分考试答案说明如下。 驾驶证学法减分考试答案可以先在交管12123中学习或在驾考宝典去练习题目找答案。根据公安部印发的接受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工作规范(试行),机动车驾驶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参加网上学习,通过考试减分。注意各个城市可能标准不一样。 1、网上学习(3日内累计学满30分钟)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1分。 2、整个流程分为四个步骤,分别是:网上学习考试申请、网上学习、网上考试、驾驶证减免分。 可申请“学法减分”驾驶人范围,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并按照其最高准驾车型参加相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计记分达到十二分的; (二)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的; (三)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四)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五)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六)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七)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 另外,机动车驾驶人当前记分周期内减免记分满6分或存在未完成学习、考试申请信息的,不能再申请“学法减分”。所以大家可以多参考交管12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