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刷朋友圈 只一秒,我便化身柠檬精! ▽ 如果是这样,不结婚生个孩子 真真真真真的太亏了...... ▽ 真有这等好事? 休产假还有这么好的福利?! 生育津贴到底怎么算? 今天我们一次性来说个清楚 目前,深圳妈妈休产假执行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最少可休178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不论一胎、二胎或其他情形),可享受正常产假98天+奖励假80天,共178天。如果有难产、多胞胎生育等特殊情形,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答案是,没有。 产假=基本产假+奖励假,生育津贴与产假天数有关。但并非所有的产假,都可以申请生育津贴。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条例》已有明确规定,奖励假期间职工是不享受生育津贴的。 这也就是说,计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并不等于职工实际休假天数,职工依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奖励增加的产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的计算标准: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30 x假期天数假期天数是指参保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放假的天数;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计算。▽ ? 这些问题要注意: ① 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 ② 如果难产或生育多胞胎的,增加的假期天数可合并计算; ③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假期期间,包括职工医保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奖励增加的产假或看护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不享受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由用人单位统一申领的,参保人个人是无法申请的哦~ 想知道生育津贴怎么领? 戳图了解 ▽ -End- 来源:“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