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陈文秀、李巧报道: 时隔5月,南昌限购政策再升级。3月8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南昌已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住宅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暂停向在市区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宅的本市户籍居民出售住宅(含新建商品住宅和存量住宅);对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市区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宅的本市户籍居民出售住宅(含新建商品住宅和存量住宅) ●未成年人不得在市区购买住宅 限购 有房就不能再买 根据新政,除九龙湖区域(红谷滩新区祥云大道以南区域)和儒乐湖新城(东至赣江,西至皇姑路,北至儒乐湖大街,南至英雄大道)外,暂停向在市区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宅的本市户籍居民出售住宅(含新建商品住宅和存量住宅,下同。航空城国家重点工程配套项目除外)。 暂停向在市区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宅的,或无住宅但无法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非本市户籍居民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出售住宅;未成年人不得在市区购买住宅。 含南昌县新建区 住宅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房产开发企业和房产经纪机构不得向不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出售住宅,违反规定的,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南昌县、新建区参照以上规定制定并实施限购政策。 限贷 对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调整住房公积金信贷政策。对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确定方式。在确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时,根据借款人的公积金缴存状况、账户余额、缴存时间及剩余缴存年限等因素综合判断其可贷额度及还款能力,即: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共同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剩余缴存年限系数。 开发 已出让的住宅用地须在9月底前开工 加大存量住宅用地盘活力度。已出让的住宅用地最迟必须在今年9月底前开工建设,明年3月底前达到预售标准。 对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时间和上述要求时间开竣工的,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条款,每逾期一日按土地出让金价款总额的1‰收取违约金,同时将其纳入土地市场诚信黑名单,禁止该受让人及其关联企业参与全市(含三县一区)土地竞买活动。 棚改工程还建安置房项目,在交付净地后6个月内全面开工。 控价 或根据指导价确定房屋最高售价 严格防控地价异常。全市(含三县一区)范围内住宅用地和商住混合用地出让时,可采取“限房价、竞地价”、“配建公共设施”、“实行价格熔断机制”等方式。 采取“限房价、竞地价”的,由房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订区域住宅销售指导价格,根据指导价格确定房屋最高售价(均价)。 采取价格熔断的,价格依据同区域2016年10月商品住宅价格水平进行合理测算。 监管 依法严肃处理捂盘惜售 暂时放宽新建商品住宅预售条件。在市区范围内,多层结构的商品住宅完成正负零,小高层、高层结构的商品住宅完成四层以上,须申报预售许可。其预售资金监管比例分别调整为50%、60%。在达到现行预售许可工程进度时,预售资金监管比例按6%的现行标准执行。对已取得预售许可捂盘惜售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严肃处理。 鼓励将商业用房改为租赁住宅。 解读 “双限”是为了稳房价 “限购的目的是稳房价,而不是降房价,限贷也是一样。”南昌地产业内资深人士沈雪忠认为,这是南昌目前对楼市可采取的较好策略,可持续一段较长时间。“过去一段时间,价格上涨太快,去库存量太少。”他说,“求大于供”导致南昌商品房价节节攀升,“限购令”的启动,可以预见南昌的高房价将在较短一段时间可以得到有效调控。 全国首位职业购房导师冯国亮认为,政府出手调控楼市,从增加土地供应、限购、限贷以及暂时放宽新建商品住宅预售条件等方面入手,可达到去投资化、保证刚需住房需求、向二线城市看齐的目的。另外,南昌此次分区域精准的调控,有利于将购房需求引导向去库存的方向,很有特色。 相关新闻 上周南昌房价滑至9318元/㎡ 最近一周(2月27日~3月5日)的数据显示,南昌楼市新房(包含南昌县和新建区)总成交面积为20万㎡(1849套),环比下跌1.3%。 其中,南昌市新房住宅成交面积14.26万㎡(1251套),环比上涨13.9%;上周全市住宅成交价格继续下滑至9318元/㎡,环比降幅扩大为3.2%。 新闻链接 南昌历次限购令 ●2011年1月21日,南昌出台楼市限购令:2月1日起,南昌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在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红谷滩新区只能新购一套房。 ●2011年2月24日,南昌宣布“升级版”限购令:3月1日起,除四县外南昌市区全限购,且限购令适用于本地及外地户籍人员,新建商品房及二手房也列入限购范围。 ●2013年11月25日,南昌公布新限购政策“昌六条”:在原有限购政策基础上,对外地户籍人员购房条件进行补充,规定要提供连续两年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的证明。第二套房首付比例由六成提高到七成。 ●2014年8月12日起,南昌全面取消限购。 ●2016年10月8日,南昌再次限购,范围为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经开区、高新区、红谷滩新区等区域,一套房最低首付调整为30%,二套房首付为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