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一建什么时候考试(2021年江苏一建考试会推迟吗)

时间:2023-03-15 04:38来源:考试资源网 考试资料网
2023年江苏一建什么时候考试(2021年江苏一建考试会推迟吗)

2023年江苏一建什么时候考试(2021年江苏一建考试会推迟吗)

admin3周前免费1

2023年一建考试是11月份吗?

不是,2023年一建考试是9月份,具体考试时间为2023年9月9日-9月10日,一建考试报名时间通常在考试前2个月左右,也就是2023年7月,各位考生备考计划可以安排起来了。

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表(汇总)

格式:DO大小:545.21KB2023年一建考试是9月份,具体考试时间为2023年9月9日-9月1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于2023年1月13日发布的“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点击查看通知原文,通知中明确了2023年一建考试时间为2023年9月9日-9月10日。

2023年一建各科目考试时长及题型题量、分值分布如下:

考试科目考试时长题型与题量满分建设工程经济

2个小时单选题:60道;多选题:20道

1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小时单选题:70道;多选题:30道13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3个小时单选题:70道;多选题:30道13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小时单选题:20道;多选题:10道;案例题:5道160

2023年一建考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有:《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科目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专业科目又可细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机电工程10个专业类别。

一建考试时间一建考试时间安排一建考试时间2023

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查分最新消息公布:延期!

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2022一建补考最新消息公布

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

2023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

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一建考试时间2023

一建2023年考试时间是9月9日和10日。

一级建造师,是建设工程行业的一种执业资格,是担任大型工程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建造师是指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执业注册人员。

建造师是懂管理、懂技术、懂经济、懂法规,综合素质较高的复合型人员,既要有理论水平,也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

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建造师的职责是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对工程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面的组织管理。一级建造师,是一种建筑类执业资格,是担任大型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

专业划分:

建造师与项目经理定位不同,但所从事的都是建设工程的管理。建造师执业的覆盖面较大,可涉及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许多方面,担任项目经理只是建造师执业中的一项;项目经理则限于企业内某一特定工程的项目管理。

建造师选择工作的权力相对自主,可在社会市场上有序流动,有较大的活动空间;项目经理岗位则是企业设定的。

近期,注册建造师以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为主要岗位。但是,同时鼓励和提倡注册建造师”一师多岗“,从事国家规定的其他业务。

注册建造师有权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法规或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应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单位者,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再次注册者,除应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外,还须提供接受继续教育的证明。

江苏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为9月11日、12日-报名流程-报名条件?

江苏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是什么时候?江苏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在几月份?江苏2023年一级建造师什么时间考试?更多一级建造师考试相关资讯,敬请关注猎考网一级建造师频道。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已经发布,一级建造师考试将于2023年9月11日、12日两天举行,预计报名时间在2023年7月中旬,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会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江苏2023年一级建造师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表: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9月11日

建设工程经济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12日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江苏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

凡在北京地区工作,遵守法律、法规,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一)级别为考全科(参加全部 4 个科目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 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 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二)级别为免二科于 2003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考《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 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 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0 年。

(三)级别为增报专业已经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进行报考。

以上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工作年限和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或学位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工作年限。

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

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

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

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3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

11月19日、20日

一建考试时间全国统一,2023年一建考试时间在11月19日、20日。具体考试安排如下: 日期时间考试科目11月19日9:00-11:00《建设工程经济》14: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1月20日9:00-12:0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14:00-18: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相关介绍:全国一级建造师考试已经举办了5次,考试难度逐年增加,通过率逐年降低,考生的备考难度也相应加大,根据我们这几年的统计,考前参加过辅导班的考生的通过率要远远高于不参加辅导班的考生;

但参加辅导班又不等于考试必定会通过,不同实力的机构举办的辅导班在讲师素质、教学模式、教学质量上差异很大,考试的结果也相去甚远,考生必需谨慎选择。

江苏2021年一级建造师报考通知什么时候发布-报名时间-报名条件?

江苏2023年一级建造师报考通知什么时候发布?2023年江苏一级建造师报考通知发布了吗?具体的内容有哪些?江苏2023年报名时间是在什么时候?更多一建报名信息,敬请关注猎考网一级建造师频道。

目前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的通知已经公布,江苏2023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在2023年7月7日9∶00~7月16日16∶00,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关于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委):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2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共同参与。

(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住房城乡建设业务部门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抽查及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的初审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考后审查复核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省人事考试机构对考后审查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并形成终审意见。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三、考试科目及作答方式

(一)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0个子专业(附件3)。

《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试题为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试题(10个专业)为主、客观题混合卷。主客观题均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管理办法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科目,方可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科目后方可获得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五、报考条件

凡遵守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一)考全科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 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 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二)免二科

具有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增报专业

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考,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四)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五)报考条件中本科学历应严格按照专业对照表(附件2)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六)报考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时间,其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六、报名与考前抽查

(一)网上报名。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日期为2023年7月7日9∶00~7月16日16∶00,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

(二)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实施告知承诺制。本项考试报名实施告知承诺制,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规定、报考指南,详细了解,正确操作。网址:。

特别提醒:考生请仔细阅读《报考指南》(. com.cn/applyGuide/740.html)第六条核查与监管条款中关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的具体说明。

(四)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五)考前抽查。各考区从当年报考人员中随机选取部分人员进行信息比对,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查看抽查结果。

(六)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7月8日~7月19日。未被抽查或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抽查结果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可进行缴费操作。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七)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9月6日~9月12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报考注意事项

请考生仔细阅读《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核工作有关问题解答(持续更新)》(网址:),明确有关学历、专业及审核条件后进行后续报名。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未开始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完成注册,减少报名开始后个人学历、学位的验证时间。

(一)一般情况报考流程

1.首次报考人员应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在注册提交 24 小时后,且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在阅读《报考须知》后,再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与地址、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报名点等)。

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在登陆网报系统后,直接填报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经 24 小时后,且在线核验通过的,再按以上流程完成报名(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后填报的内容与步骤同上)。

3.在填报完相关信息后,系统会提示报考人员是否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报考人员如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如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根据报考级别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报考免两科的考生应提供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位证明;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的工作年限证明。

(5)增报专业的应提供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4、报考人员再次对报考信息进行认真检查,在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准确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 (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

(二)特殊情况的报考处理

1.注册信息提交 24 小时后,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正常填写报考信息,只需在报名信息确认后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后,上传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完成报考流程。

2.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的人员,须联系报名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处理。

八、考后审查

(一)审查对象。截至2023年度,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考生。

(二)审查时间。中国人事考试网()将在2023年12月下旬发布考试成绩,届时我省将在2022年1月上旬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网址:)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注册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审查友情提醒信息。

(三)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网址:)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四)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通过“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专栏对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五)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审查对象如对考后资格审查处理决定存在异议,可自审查机构向审查对象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考试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附件2)。

(六)审查对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审查对象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证书发放

考后审查通过人员可于网上公示期结束4个工作日后,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综合业务办理平台”( x.vip/b

as)自助打印《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在全省范围内与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十、收费事宜

根据省财政厅、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67号、苏财综〔2007〕64号)精神,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科每人每科56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每人每科75元。

十一、疫情防控

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按照要求操作。

十二、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职责分工,按照《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考试报名期间应安排专人值班,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二)报考人员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在专业网版块中的“江苏省人事考试服务”查询联系方式,咨询报考事宜。

(三)本次考试结束后,阅卷部门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对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人员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

(四)鉴于考前培训已社会化,请应考人员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具有培训资质、信誉良好、教学水平高的机构参加培训。考试教材请应考人员到当地建筑书店等正规书店自行购买。

附件:1.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专业对照表

3.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4. 咨询服务电话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省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1

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附件2:专业对照表

附件3: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附件4:咨询服务电话

一、考务技术咨询及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025-83151200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0510-85740575

徐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0516-12333 80800320

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19-86617131

苏州市人事考试院:0512-65301425

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0513-59000252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0518-85826670 85811913

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0517-89330169

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0515-86668515

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14-80829370

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0511-84432609 84425552

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23-86888539 86891051

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0527-84353881

省直住建厅:025-51868911

二、考后资格审查陈述申辩咨询电话

南京市专技处:025-68788058 2809737745@qq.com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0510-85740575

徐州市专技处:0516-85798231 85768098 xzszcb@126.com

常州市专技处:0519-85681918 czrsks@163.com

苏州市专技处:0512-69820597

南通市专技处:0513-59000149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0518-85826670 85811913

淮安市专技处:0517-83671113

盐城市专技处:0515-68010738

扬州市专技处:0514-80978112

镇江市专技处:0511-85340321

泰州市专技处:0523-86606582 86606581

宿迁市专技处:0527-84359049

原文链接:

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

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

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

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2023年江苏一建什么时候考试(2021年江苏一建考试会推迟吗)”由考试资料网(www.kszl.net)整理!仅供学习参考!具体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分隔线----------------------------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