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民族师范学院2021年使用人员控制数公开选聘公告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承人社〔2011〕87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承人社〔2014〕23号)有关要求,结合我校现有人员情况和教学、管理工作需要,经我校党委研究,并经市人社局批准,决定开展2021年公开选聘工作。现将选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面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组织领导 成立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选聘方案。此次选聘工作,接受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三、选聘岗位和条件 (一)选聘岗位 选聘岗位35个,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聘用后纳入人员总量控制数管理。具体岗位要求、人数等详见《河北民族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二)选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的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设置条件中有规定工作经历须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及缴纳社保证明;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方法:从毕业证颁发时间后参加工作之日起到本公告发布日止;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选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河北民族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工作时间、缴纳社保时间以及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选聘《公告》发布之日(2021年应届毕业生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和校方证明可参加选聘)。 2、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承德市辖范围内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其他要求 (1)本、硕阶段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其中本科不含专接本;专任教师除特殊岗位需要外原则上要求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硕士研究生毕业院校为国外高校的,须为QS排名前300所的院校。 (2)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 (3)应聘各类岗位的考生应年满18周岁,1991年2月8日及以后出生(即2003年2月8日至1991年2月8日出生),应聘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可放宽年龄至1986年2月8日及以后出生。 四、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采取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实行网上报名,每名考生在发布的选聘岗位中限报考一个岗位。 (一)发布公告 通过河北民族师范学院网站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及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18日-2021年2月23日。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的报名方式,报名电子邮箱为hebmzsyrsc@163.com,提交报名表和相应佐证材料。 3、报名提交材料: (1)《河北民族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选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其中,一寸彩色免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近期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2)本科、硕士的毕业证、学位证及认证证明(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的证明);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按照岗位要求,提供党员身份证明、学生干部任职证明等证明(应届毕业生上述证明需加盖相关部门公章,往届毕业生上述证明可提供相关人事档案材料复印件); (4)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的扫描版(.pdf)以压缩包(.rar)的形式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标明为“应聘岗位+姓名+所学专业+硕士/博士”)。 4、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学校官方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并保持通讯方式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学校沟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选聘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现场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者提供报名材料,我校负责受理报名和对应聘者进行初审,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疫情情况在我校网站公布参加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核时间(审查未通过者,学校不再逐一通知)。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证件审核,审核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证件审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证件审核合格的人员确定进入面试。 (四)面试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面试考核程序。面试考核的具体时间、要求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学校官网的公告。面试抽签时仍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1、面试评委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其他评委所评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2、专任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20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素养和专业技能等方面,满分为100分。 3、辅导员岗位、教学辅助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8分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应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4、所有人员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5、面试考生分组,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一般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 6、面试有关要求。每组考生在入闱后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备课室和侯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为确保选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7、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根据选聘计划和考生面试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如出现并列,除岗位有特殊要求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1、符合《河北民族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选聘人员岗位信息表》规定的优先条件者;2、烈士子女或配偶。 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1、本科或硕士学习期间担任过校院或班级主要学生干部(须具有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具体包括校院两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副部长),校院两级社团负责人,学生处下设的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如自律委员会、公寓管理委员会),班长、团支书一年以上;2、烈士子女或配偶。 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由河北省民族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五)体检、考核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考核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考核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按选聘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考核、体检。 (六)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在河北民族师范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人选聘用资格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考核、体检和公示。 (七)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个人档案、毕业证书、体检表、考核材料、单位同意聘用的报告等,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2、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为新聘人员办理就业、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相关部门监督。对在选聘中有违纪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将违纪人员信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通报、处理。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六、相关说明 1、2021年最终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选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就业报到证等材料原件;非应届毕业生若无报到证,如有聘用单位,入校报到时,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若无聘用单位,须托管档案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供无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逾期学校将不予聘用。 2、录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3、本方案由河北民族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详情登录:http://www.hbun.edu.cn/info/1059/9115.htm 河北农业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专职辅导员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河北农业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专职辅导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农业大学创建于1902年(清光绪28年),是我国最早实施高等农业教育的院校,河北省建立最早的高等院校,河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共建的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教育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考核(笔试、复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3.身体健康,人格健全,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法律处罚;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 5.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初始学历为本科起点,按本科、硕士、博士学历报考的应分别具有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初始学历和最高学历均要求其毕业院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境外学历的,初始学历和最高学历均要求其毕业院校为2020年泰晤士世界大学排名前500所的大学)。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在2021年07月底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6.本科学历报名的,需有担任校学生会主席或省(直辖市、自治区)学生联合会驻会主席的经历。 7.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2年02月03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02月03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1年河北农业大学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专职辅导员12名,其中保定校区8名、渤海校区4名(工作地点为渤海校区,在沧州黄骅)。鉴于目前学校一线辅导员男女比例失调,男生公寓辅导员严重匮乏,特设男生公寓辅导员岗位,仅限男性报考。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农业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专职辅导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2021年02月03日通过河北农业大学网站(www.hebau.edu.cn)、优秀人才网(www.youxiuhr.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1)采取电子邮件报名,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报名及受理咨询时间为2021年3月1日9:00至3月20日17:00。 (2)每人仅限选报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须认真填写《河北农业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专职辅导员报名表》(附件2),《河北农业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专职辅导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并准备如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信、中共党员证明信(证明信需有党委印章及负责人签字)扫描件或照片。不接收与岗位条件无关的材料(如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等证书)。 2021年应届毕业生如尚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可暂不提供,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在读成绩单、学校开具的证明等。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暂不能提供认证书的,可持学历学位证书报名。 报考人员需将所有报名材料打包成一个zip文件,并以“XXX岗位XXX报名材料”命名,如“001岗位张某报名材料”,发送到邮箱hbndfdyzp@163.com, 邮件主题按照“XXX岗位XXX”,如“001岗位张某”的格式填写;邮件接收情况系统将自动回复,未收到自动回复者在报名期间请致电工作人员确认。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资格审查 由河北农业大学学生处组织相关人员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对照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由工作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告知,未收到邮件者在报名期间请致电工作人员确认。 应聘人员需在笔试前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复审时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以及与岗位招聘条件相关的全部证明材料原件。经复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方可进入考试考核环节。资格复审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二)笔试、复试 1.笔试 开考比例设为1:5,如果某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名额低于5:1的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名额至满足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名额不低于5:1的比例为止。如果某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少于5人,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凡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一律进入笔试。笔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行政管理基本素质与文字综合能力)和岗位能力测试,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及大纲。笔试相关安排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2.复试 原则上依据初试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复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初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复试;达不到1:3比例的,初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的均进入复试。复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组织,相关安排另行通知。 3.总成绩合成 复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复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复试成绩占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计算笔试、复试和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环节的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高者确定。 体检由河北农业大学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学生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经学校集体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农业大学网站(www.hebau.edu.cn)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予以试用,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对已经确定为拟聘对象的人员,未如期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含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或在校期间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或未按时报到者,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学校通过河北农业大学网站(www.hebau.edu.cn)、优秀人才网(www.youxiuhr.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本公告中需要另行通知的相关安排将通过网络发布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及时告知,请考生注意查看河北农业大学网站相关信息,保持电话畅通。 政策咨询电话:0312-7521598、0312-7521511(河北农业大学学生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2-7521300(河北农业大学人事处) 0312-7521306(河北农业大学纪委) 详情登录:http://www.hebau.edu.cn/art/2021/2/3/art_20_23949.html 河北工程大学土木工程学院2021年人才招聘公告 河北工程大学是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水利部共建高校,河北省国家一流大学建设二层次高校,河北省文明单位,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成语典故之都”邯郸市。学校位于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太极路19号,办学条件优良,校园环境优美,校区占地面积4098亩,建筑面积76.65万平方米。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学院面向社会各界招聘博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 招聘范围:重点招聘土木工程类、力学类、交通运输工程类、建筑材料等相关专业应届或往届博士毕业研究生。 特别欢迎相关专业有突出业绩的高层次人才来我院应聘。 相关待遇:事业单位编制,教师岗位,安家费和购房补贴44-46万元,科研启动经费5-8万元,除工资外前三年每月给予1000元生活补贴,具有硕士学位的博士配偶可解决正式事业编制或以劳务派遣形式安排工作。相关专业有突出业绩的高层次人才待遇另谈。 联系方式:欢迎相关专业博士毕业生咨询或来校考察、面试,有意应聘者可向郭老师、张老师咨询详情。 郭老师:电话0310-3968706,邮箱guo_yanhua@hebeu.edu.cn。 张老师:电话17732099661、0310-3968710,邮箱996396494@qq.com。 学院地址:邯郸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太极路19号河北工程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楼(25号楼)。 市内可乘46、36、67路公交车到河北工程大学新校区南门下车,高铁站乘坐出租车10分钟即可到河北工程大学南门。 详情登录:http://tumu.hebeu.edu.cn/ 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春季人事代理教师招聘公告 为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增强教学和管理实力,提高学院办学质量,经请示主管部门同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思政理论课专任教师、学前教育专业专任教师、 财会类专业专任教师等人事代理教师共 35 名,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 学院简介 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48 年,隶属于河北省妇联,是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第一所省级妇女干部学校,河北省唯一、全国六所公办女性教育高等院校之一,是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国家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国家级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河北省“双高”计划 项目建设单位、河北省重点建设的女性教育示范校、河北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河北省优质校建设单位、河北省职业院校省级师资培训单位。 二、 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 招聘对象 1.2021 届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生。须如期毕业,并符合报考岗位要求。 2.2020 届及之前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生。已经就 业的应聘人员,能按期办理入职手续。 3.国外留学人员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 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应聘后能为学院工作 5 年(含 5 年)以上; 4.无违纪违法行为; 5.年龄条件:(年龄计算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限)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其年龄要求在 50 周岁以下; (2)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研究生,其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 (3)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其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4)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并有学士以上学位,或 具有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以上学位,或具有本科以上 学历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其年龄要求在 30 周岁以下。 (二)招聘岗位条件 1. 思政课程教师 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和坚定的政治信仰,遵纪守法,具备思想政治相关专业背景,理论功底扎实,有强烈的教书育人的责任意 识。 2. 专业任课教师 熟悉现代职业教育规律,注重学思结合,知行合一,因材 施教,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为己任,能终身学习,刻苦钻研,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3.管理岗位教师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能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努力提 高管理能力与水平,确保所在岗位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五、 招聘专业(岗位)数量与具体资格条件: 招聘专业(岗位)数量与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一:《河北女 子职业技术学院 2021 年春季招聘专业(岗位)数量与资格条 件信息表》。招聘岗位要求中涉及到的专业名称,参考附件二:《机关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8 年版)》。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 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 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 考该招聘岗位。 六、 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复审、笔试、面试(试讲)、现场签订意向书、体检、考察、 党委研究、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学院纪委负责招聘全程监 督。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21 年 2 月 12 日—2021 年 2 月 24 日。 2 . 应 聘 者 请 将 个 人 简 历 材 料 ( 有 照 片 ) 发 送 至 nyzuzhibu@163.com。 3.应聘者只可根据所学专业报考一个相应类型的岗位。 4.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 1:3 的比例,若达 不到比例,可视报名情况调整招聘人数或根据部门工作需要酌 情处理。 5.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报名 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二)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 位认证、身份证、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 印件。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教学能力测试资 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笔试、试讲、面试。 1.资格复审时间:2021 年 2 月 27 日上午 8:30—9:00, 资格复审地点学院图书馆新思维报告厅门口。资格复审合格即进入笔试人员名单。 2.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复印件、职 称证原件复印件;留学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复印件;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 3.资格复审由学院组织人事部负责。 (三)笔试 1.笔试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进行。 2.笔试时间:2021 年 2 月 27 日上午 9:00—10:00。 3.笔试地点:应聘人员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在学院 新思维报告厅参加笔试。 4.笔试内容:笔试题分 AB 卷,学科知识(占 70%),教育学、心理学、 教育法规、时事政治(占 30%)。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5.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参加笔试人员必须提前到达 考场,开考后如缺席作弃权处理,不得参加考试,不安排补考。 6.笔试有作弊、缺考、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学院纪 检人员负责抽题和现场全程监督。 (四)面试(试讲) 1.面试方式:采用试讲方式进行。依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 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 1:3 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不低于 60分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 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人员不足 1:3 比例 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参加试讲人员必须提前到达考场参 加试讲,缺席作弃权处理,不安排补考。 2.时间:2021 年 2 月 28 日上午 10:00—12:00,下午 2:00 —6:00。 3.地点:以通知为准 4.内容:由学院各用人部门确定试讲内容,试讲人员持 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现场抽取试讲内容。 5.考官由学院相关领导、教务处、组织人事部相关人员、 心理学专家、外请专家组成。考生面试结束后现场签字确认面 试成绩。 6.学院纪检人员负责现场监督。 (五)总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最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 绩,总成绩满分一百分,最低合格分数线 60 分。总成绩=笔试 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按照 1:1 比例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总成 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者、学历或学位高者、中 共党员身份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 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 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 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学院根据各岗位和 男女生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 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 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4. 学院需要递补的其他情形。 (九)会议研究、公示 由学院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学院网站和第三方 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 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 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 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十)聘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有关政策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人事代 理聘用合同,由学院组织人事部填写新进人员登记表并进行岗 前培训;未毕业学生毕业后一个月内到校办理报到手续,签订 人事代理聘用合同。正式签订人事代理聘用合同后,按国家及 学院有关规定为被聘用人员发放工资福利待遇、缴纳“五险一 金”。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 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 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过程中应按照相关新 冠疫情防疫要求,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绿色健康码,配合考 点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身份核验。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 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通过网页、论坛、微博、短信 等方式发布有关此次考试培训班、考试题库等信息,均与本次 考试无关。 (三)考生在招考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凡考生未在规 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 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 按照招聘简章及岗位条件进行报考。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不 符合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书证件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 其它:公开招聘教职工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要 以对人才负责,对学院负责的态度,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 按规定办事,工作中要接受学院纪委和群众的监督,严防弄虚 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九、 本公告由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十、 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汇文街 16 号河北女子 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联系人:徐老师 王老师 咨询电话:0311-89630698、0311-89630696 详情登录:http://www.hebnzxy.com/details/35/17687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网站、河北农业大学网站、河北工程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网站、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