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获悉,即日起,自治区人大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公开征集意见。修订内容涉及三孩政策的陪护产前检查假、产假、育儿假、减轻生教养负担等方面。(12月31日《南国早报》) 人口问题是关系中华民族未来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当前我国人口状态已呈现低生育、老龄化及少子化叠加特征,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事关国家未来发展。如果错过了生育窗口期,育龄妇女急剧减少,就很难把人口结构调整到正常水平。所以,当务之急,应转向提高生育率和生育量,修复人口结构,促进人口结构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相适应。 修订草案立足鼓励生育三孩,亮点颇多。除了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再婚夫妻再婚前已有子女不合并计算,育儿假也格外诱人。男方可享受陪护产前检查假五天;女方分娩后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五天;在哺乳期职工可享受六个月至十二个月的哺乳假等等。休假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工作单位不得扣减,不影响晋级、工资调整和计算工龄。这些真招实招,对鼓励生育三孩当有重要意义。但也要看到,落实三孩政策,除了给假期之外,还需要诸多配套措施。 确保三孩生育政策落地见效,需要相应的公共服务配套。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我国人口发展变化,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促进人口结构均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切实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切实减轻群众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是改善低生育率的有效措施。逐步实施家庭生育津贴、购房补贴、奶粉补贴、税费减免、男性陪产假等优惠政策,适龄的生育群体生孩子才无后顾之忧。 完善生育服务体系至关重要。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降低婚嫁、生育、养育、教育成本,让生孩子不再成为难负之重,是必须补上的短板。托育难,是人们不愿生二孩、三孩的重要原因。在托育服务方面,扩大预算内投资,提升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实施普惠托育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发展社区托育服务,多管齐下,才能让托育从难变易。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需要规划、土地、住房、财政协同支持。 提高生育意愿,重在化解养育痛点、保障社会权益。部分女性处在“生”与“升”的两难之中,主要担心怀孕导致离职、产后难以返岗,影响职业生涯。这需要构建尊重生育价值的有效社会机制,严格落实产假、哺乳期假等制度,依法维护妇女劳动和社会权益。充分消除就业隐性性别歧视,育龄妇女才愿生敢生。(张全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