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改革最新消息(司法考试改革)

时间:2022-11-25 13:52来源:考试资源网 考试资料网
2022年10月14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任免案,任命朱宁等18名同志为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试、面试、省法官检察官遴

2022年10月14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任免案,任命朱宁等18名同志为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试、面试、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议、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命等程序后,贵州省2022年度检察官遴选工作圆满结束,147名新入额检察官正式任职。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出重大部署,贵州作为全国第一批7个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之一,全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最高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部署,以员额制改革为重点,蹄疾步稳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

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计开展七批检察官遴选工作,实有检察官1703名,其中省级院89名,市级院285名,县级院1329名。

以案定额,让有限员额“活起来”

2014年11月,中央政法委审批同意《贵州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贵州正式开启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按照规定,检察官员额数控制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9%以内。为确保有限的检察官员额数用到刀刃上,贵州省检察院提出“省级统筹、二次分配、条块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科学合理分配检察官员额。

2018年4月27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傅信平带领新任员额制检察官宣誓。

检察官员额如何科学合理配置?是员额制改革的关键第一步。2015年8月,在第一批试点中,贵州省确定花溪区、汇川区、榕江县、贵定县4个基层检察院作为试点。在充分调研各地经济发展状况、人员规模、案件数量等情况后,根据不同地区差异,确定 4个试点院员额比例,最高为41%,最低为37%,总量控制在39%以内。

2016年2月,第一批试点后不到半年,贵州省检察院又确定1个市级院、4个基层院开展第二批试点。经过两轮试点,基本实现检察官员额分配与各院工作实际需要大体匹配。

2016年,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开,贵州省检察院充分总结运用两批试点成果,对全省三级检察院近三年办案数据进行分析,下发《关于全省检察机关检察官员额比例的指导意见》,以市(州)为单位对员额进行首次分配,由各市(州)检察院结合本地区两级院实际,坚持向基层院倾斜、向办案量大的院倾斜的原则,研究提出二次分配方案。同年8月,下发《关于市县两级检察院检察官员额二次分配建议方案的批复》,正式对全省各级检察院的检察官员额进行整体规划配置。

经过5年改革实践,检察官员额分配是否科学合理?需要实践充分检验。2020年,贵州省检察院调取近三年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办案数据,对各级院检察官人均办案量进行测算分析,同时充分听取各市(州)意见建议。

“检察官员额分配较为合理,符合本地区两级检察院的需求。” “观山湖区近年来案件规模增量较大,但人员编制没有增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案质效。”在调研中,市县两级检察院如实反映本地情况。

“由于经济社会发展、人口数量等差异,不同市(州)的基层检察院之间人均办案量确实存在不平衡的问题,如贞丰县与观山湖区相比,核定检察官员额均为13名,但案件量却差距较大,已经达到两倍以上。”省检察院政治部负责同志介绍。

发现问题就要解决问题。2020年8月,贵州省检察院印发《贵州省检察机关检察官员额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全面调整、实时动态调整两种方式,以近三年人均办案量为基数,对超过或低于一定比例的予以调增、调减。

2021年,省检察院对全省检察官员额进行全面调整,同时对人均办案量明显高于同级院的2个市级院、22个基层院,定向增加30个检察官员额职数。

“针对我院案件规模快速增长的实际,省检察院调增了2个检察官职数,有效缓解了办案压力。”观山湖区检察院负责同志介绍。

目前,贵州全省三级检察院检察官员额配置比例逐步精准优化,其中基层院占78%,市级院占17%,省级院占5%,基本实现了员额资源向基层一线和办案任务重的地区倾斜,员额配置和工作量大体平衡。

择优入额,把好检察官“入口关”

2016年9月12日上午,在贵州省检察院大会议室,除了笔摩擦纸张发出的一阵阵沙沙声外,没有其他声音。贵州省检察机关员额制改革全面推开的入额遴选考试,正在紧张有序进行中。

据了解,从第一批试点到第七批常态化检察官遴选,在贵州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贵州省检察院坚持立足择优入额,不断优化调整遴选方式。

2015年9月第一批试点,区分不同年龄段设置名额,班子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考核”入额,其他人员“考核+考试”入额。

2017年常态化遴选,检察官遴选标准和程序进一步规范,但“考核为主、考试为辅”的理念始终没有变。贵州省检察院将着眼点放到“考核”上,对考核的量化内容和计算方式不断进行优化调整。

2019年,探索建立检察官员额递补机制,按照1:1.2比例确定递补检察官人选,在下一次启动遴选前有员额退出的,由各级院党组研究并报批后适时递补,及时补足一线办案力量。

2022年6月11日,贵州省员额制检察官遴选考试开考,图为省检察院领导、省遴选委有关同志现场巡考。

从试点探索,到全面推开,再到常态化遴选,检察官遴选的标准和条件愈发严格,见证了贵州省检察官遴选机制的破冰探索到逐步完善。无论机制如何调整,目标都是聚焦“能办案、会办案、办好案”,真正把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能够独立办案、独立担责的优秀人才、业务骨干选拔出来,充实到办案一线。

据了解,贵州省检察机关现有检察官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占98.3%,法学、法律专业占91 %;35岁以下占27%,36-50岁占49%,50岁以上占24%,检察官队伍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专业结构更加科学合理。

优化管理,落实司法责任制

“改革后,检察官的权力大了,责任也更重了,切实体现了权责统一。”赵贤魁从事检察工作16年,其所在的六盘水市检察院作为首批试点的市级院,他对改革前后的变化有着最为直接的感受。

“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要求,使检察官的主体地位凸显,既要落实待遇保障提升职业尊荣感,也要建立机制压实办案责任,做到严管厚爱相结合。

2017年6月19日,省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办案团队进行案件讨论,共同研究案情。

2016年11月,贵州省检察机关检察官基本工资套改、绩效考核奖金核定等逐步完成并兑现发放到位。

2017年,贵州省委组织部、省高院、省检察院联合印发《贵州省法官、检察官等级升降办法(试行)》。改革以来,全省各级院检察官等级晋升工作顺畅,检察官的职业尊荣感得到明显提升,工作积极性有效调动。

在落实待遇保障的同时,更要压实办案责任。为此,2015年,贵州省检察院率先制定下发了省市县三级院检察官权力清单,科学划分权力主体之间的责任,合理设置不同岗位人员的职责。2020年、2021年又进行了修订完善。

“修订完善检察官办案权力清单,目的就是为了牵住司法责任制的‘牛鼻子’,把权力和责任紧扣起来。”贵州省检察院司改办负责同志说。

“改革前,行政审批的办案模式,案件有人审批把关,检察官办案主观能动性不够。改革后,赋予检察官更多自主权限,多数情况下需要自主决定,独立担责。虽然带来压力,但也提升了办案的话语权,办案更加流畅,倒逼本领提升。”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国优秀公诉人、黔东南州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杨再滔在谈到检察官权责问题时表示。

检察官入额不是终身制,入额不等于进了保险箱。如何让优秀检察官有动力,让不能胜任者有压力,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退的良好导向?

2019年底,贵州省检察院就着手升级打造检察官考核系统2.0,并出台《贵州省检察官业绩考评结果运用办法(试行)》《贵州省检察机关检察人员考核办法(试行)》,抓实抓细检察官考核工作。

2020年8月,出台《贵州省检察官员额退出实施办法(试行)》,区分自然退出、应当退出、申请退出三种退额情形,设置不同退出程序,打通检察官“出口”通道。

……

一系列配套措施的出台,贵州省检察机关检察官活力得到进一步释放。改革前,具有办案资格条件的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人数4000余名,总体数量多,但混岗问题突出,实际办案力量不足。改革后,按照“进入员额的检察官必须在一线办案”的要求,所有入额人员全部调整到业务部门办案岗位,领导干部带头办案,85%的检察人员投入在办案一线,检察官真正回归执法办案主责主业,司法办案力量得到增强。司法责任制的压实,让全省检察机关检察官实现有序进退流转,据统计,除退休、调出等自然退出员额外,全省共有51名检察官因不能适应办案、考核感到压力大、身体原因不能胜任等退出员额。

随着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深入,检察官员额制改革还需要进一步在实践中做深做细。下一步,贵州省检察机关将在细化完善配套制度上下功夫,选好、用好、管好员额检察官,让员额制改革的内在效果更好、更充分地显现出来。

文 | 韦达鸾

审核 | 熊英 李波

来源 | 贵州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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