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全省民办高校和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 一、民办高校年检等次(排名不分先后) (一)合格等次的学校(共15所) 安徽新华学院、安徽三联学院、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河海大学文天学院、万博科技职业学院、合肥经济技术职业学院、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安徽涉外经济职业学院、蚌埠经济技术职业学院、合肥共达职业技术学院、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安徽矿业职业技术学院、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合肥科技职业学院。 (二)基本合格等次的学校(共6所) 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安徽外国语学院、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安徽现代信息工程职业学院、阜阳科技职业学院、安徽旅游职业学院。 (三)不合格等次的学校(共1所) 安徽长江职业学院。 二、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年检等次(排名不分先后) (一)合格等次的学校(共4所) 安徽新华电脑专修学院、安徽中华职业专修学院、安徽世杰电脑专修学院、中国计算机函授学院。 (二)基本合格等次的学校(共1所) 安徽国华教育专修学院。 (三)不合格等次的学校(共1所) 安徽高新专修学院。 (四)没有参加年检的学校(共1所) 安徽安广科技专修学院。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校根据年检反馈意见及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为3个月。整改期结束后须向审批机关和登记机关报送整改报告,省教育厅和省民政厅对整改结果进行复审,并视情况依法依规再次提出处理意见。 (二)希望各民办高校和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进一步提高认识,以年检工作为契机,进一步严格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办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党组织建设、落实法人财产权、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教育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工作水平,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我省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