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绩效工资制度自2009年实施以来,一直是广大教师吐槽的对象。其实,国家设立该制度的主要目的是:通过绩效工资对工作积极,工作富有成效的老师给予奖励,从而提高了教师们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可以说,该制度的出发点很好。 但是,该项制度实施后的效果却不尽人意,甚至是事与愿违。它非但没有提升教师们工作的积极性,反而引起了老师与学校管理层之间的矛盾,进而影响了大家工作的积极性。那为什么出发点这么好的政策执行起来却没有得到应有的效果呢?综合各方面的分析来看,原因主要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绩效工资,实际上是“用自己的钱奖励自己” 绩效工资并非来源于国家额外的财政拨款,很多地方都是从教师的工资总额里划出一定的比例来做绩效工资。实际上,这种操作并没有使教师们的工资总量得到增加,每月打到工资卡上的钱比原来还少了,因为它要拿出一部分来作绩效工资,等学期结束或者学年结束才能拿回来(能否全部拿回来还得看你的绩效)。所以,很多教师对这种"用自己的钱奖励自己"的做法颇有为微词。 二、绩效工资难以形成比较科学合理的分配标准,导致分配不公平。 绩效工资顾名思义是针对绩效来讲的。其实,谁做得多,谁做得好,大家还是有目共睹的。关键是,有的学校的工作量衡量标准很不合理,例如有的学校规定领导一周上5节课算是满课量,而一般的科任老师却要一周上十几节才算满课量。非班主任与班主任的绩效工资分配差距也很大。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人干得辛辛苦苦都不一定能拿回自己应得的那份绩效工资,而某些人却能轻轻松松地拿到了比别人多出一份的钱。这样,很多人就会觉得拿自己的钱分给了别人。显而易见,这样的执行标准只是激励了学校领导而伤了一线老师的心。 所以,这种制度的弊端还是很明显的,执行下来就不会取得很好的成果。目前,很多地方都在探讨着这种制度的改革。大家认为行之有效的办法是什么呢?欢迎评论区告知一下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