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们,注意了,满足这些条件可以申请小微企业社保补贴哦。 满足条件 (1)用人单位属于小微企业。 (2)用人单位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毕业前的时段不计为申领补贴时段,下同),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给予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需要提交的材料 毕业证书扫描件;劳动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首次新增人员及续签人员提供)。 申请期限和申请方式 (1)同一人员累计最长不超过2年。 (2)补贴对象每月进行网上办理申请上季度的补贴,本事项全流程网办,无需窗口办理。 (3)首次补贴申请应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正在享受补贴的补贴对象,在补贴期内连续1年未按申请周期申请补贴的,不再受理。同一人员在同一单位就业的,本项补贴与员工制家政企业社会保险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网办地址: (1)“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 http://gzlss.hrssgz.gov.cn/cas/login。 进入“劳动就业”,再进入“就业补助资金(专项资金)”,进行“单位信息补全”后再申请。 (2)“广东政务服务网”: http://www.gdzwfw.gov.cn/?region=440100。 说明 (1)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2)分公司不得申请各项就业补贴,获得总公司书面授权的除外。 (3)补贴申请成功提交后,请及时查看审核状态及结果。查询网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 http://gzlss.hrssgz.gov.cn/cas/login。 进入“劳动就业”→“就业补助资金(专项资金)”→“就业补助资金查询”。 (4)按穗人社规字〔2022〕1号、粤人社规〔2021〕12号、穗人社函〔2022〕337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