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 2022年10月20日至11月19日止 提出意见方式: 1.可在安徽司法厅官网相关网页直接提交修改意见; 2.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寄至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100号省司法厅立法二处(邮政编码:230031),请在信封上注明“《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字样。 3.电邮:sftlfec@sina.com。 附件:1.《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 2.《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