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3月18日讯(记者 张建波)为企业“减负”,近日,无锡市下发《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今天,针对具体的操作办法和细节,无锡市人社部门进行了详细解读。 无锡市下发通知减免企业社保缴费,为企业减负。 据介绍,“通知”的适用对象是无锡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包括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涉及减免的社会保险险种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三险种。同时,减免的是单位缴费部分,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免。 根据规定,此次减免企业社会保险缴费政策,执行“五免三减半”。其中,“五免”即2020年2月至6月,共五个月,免征中小微企业上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免征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三项社会保险雇主缴费(不含应由个人缴费部分)。打个比方,A企业是中小微企业, 2020年2月三项社会保险费应缴纳15.6万元,其中,单位缴纳10.5万元,免征后,单位只需代扣代缴职工个人部分的社会保险费5.1万元。 “三减半”,即2020年2月至4月,共三个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等上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举例如,B企业是大型企业,2020年2月三项社会保险费应缴纳780万元,其中,单位缴纳525万元;减半征收后,单位缴纳仅262.5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根据规定,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企业,在享受减免政策后,本年度内缴费养老、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用仍有困难的,可向市税务部门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执行期截至2020年12月,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