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市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近日深圳市人社局发布《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于8月1日起执行。 据悉,深圳进一步优化就业和失业登记办理模式,失业登记实行承诺制办理,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就业登记与社会保险登记实行打包一件事办理。 就业和失业登记办理模式具体如下:一、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统筹全市就业和失业登记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二、就业登记与社会保险登记实行打包一件事办理,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个人在向深圳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同时,申报就业登记;三、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街道(社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负责失业登记的业务模式不变,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失业登记工作的组织实施,街道(社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负责失业登记的业务经办工作。 对于深圳“农转居”人员,也即是从本市农业户口转为城镇居民户口的人员,依据深圳市“农转居”人员有关规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本市“农转居”人员可以办理失业登记。 【记者】李定 【作者】 李定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