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沈阳市《关于进一步缩短企业开办时间的实施方案》要求,6月底,全市将实现企业开办“4天全办好”。市工商局局长方铁林表示,围绕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精准发力,减环节、缩时限、降成本,此次推出了一揽子举措,解决营商环境“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设立新办企业服务专区,全程引导帮办服务。联合工商、国税、地税、公安四部门共同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在新办企业服务专区集中开展工作。同时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自助服务区,为企业提供在线查询等便民服务。 □实施流程再造,大力推行“一窗受理、一证零表、并行办理”。先整合工商、公安、国地税等部门业务事项,再逐步加入其他部门业务信息,申请人只要到新办企业综合窗口,就可完成企业开办事项办理。 □取消名称预先核准,简化企业登记程序。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实现名称自主申报,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企业名称核准与企业设立登记不在同一机关外,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申请人可在办理企业登记时,以自主申报的企业名称一并办理。 □取消公章刻制审批,实行公章刻制备案管理,由工商部门采集相关信息、推送至商事主体综合服务平台。在平台上公布全市所有符合资质的公章制作单位目录,企业可以自由选择。公章制作单位应在1天以内完成印章刻制,并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备案。严禁指定公章制作单位制作公章,严禁要求企业前往公安机关办理公章刻制备案。 □优化新办企业申领发票程序,压缩申领发票时间。对已在登记机关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再单独进行税务登记,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国地税实现联合办公,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开设新办企业窗口,进一步优化发票申领程序,压缩发票申领时间。将新办企业首次办理申领发票的时间压缩至1日以内。 □将银行开户纳入“多证合一”,提高企业开办效率。 □完善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流程,提高参保登记服务效率。社保经办机构逐步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进一步完善数据共享和应用机制,商事主体综合服务平台应在1天以内将企业信息推送至人社部门。 □提交材料部门共享,逐步实现证照联办。 □实现信息共享,部门互联互通。逐步实现工商、公安、税务、人社、中国人民银行沈阳营管部和商业银行等部门间企业开办数据的共享交换,一次提交、同步办理、信息共享、限时办结。 截至今年5月末,全市实有各类市场主体73.42万户,同比增长20.18%;1-5月,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75235户,同比增长25.93%。 来源:沈阳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