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生户籍信息版块 该版块以户口簿为准,由考生填报,并将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交报名站审核,报名站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签字以示负责,户口簿原件退回考生,复印件保存至少1年备查。 ●户籍代码(必填):考生根据户口簿上户口登记机关所属市、县(区)确定并选择相应代码。 ●区划和城乡属性代码:供户籍在广西的考生填报,系统使用广西统计局公布的《2015年广西统计用区划和城乡属性代码(17位)》(详见:http://www.gxtj.gov.cn/zdbz/tjbz/xzqhdm/201503/t20150318_54469.html)。考生根据户口簿上住址所属居(村)委会选择相应的代码。 ●户籍地所属居(村)委会名称:必须与区划和城乡属性代码相对应。录入考生信息时,该项与区划和城乡属性代码自动关联,不需要手工输入。 ●户籍迁移标志(必填):该项默认缺省值为“1.未迁移”,户籍没有迁移过的考生不必填写(户籍有过迁移,但高考报名时户籍已迁回原籍的按未迁移填写)。户籍有迁移的考生(包括区内迁移和外省迁入)还必须如实填写“迁出地”“迁入地”“迁入时间”和“学籍是否随迁”。户籍多次迁移的,“迁出地”填写户籍首次注册地,“迁入地”填写高考报名时户籍所在地。特别注意:对瑶族、苗族、侗族、毛南族、仫佬族、回族、彝族、京族、水族、仡佬族等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在除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等5市的城区外地区迁移的,都应该选择“09.区内迁移的考生,迁移至照顾分相同或较低区”。 特别提醒:对表中所有栏目,考生必须按照填表说明提供如实、准确的信息。欢迎举报弄虚作假行为,经查实后将按照教育部颁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父母或监护人户籍信息(必填):父母或监护人户籍没有迁移的,请在方框内填“否”,户籍有过迁移的在方框内注明最后一次迁移的时间和迁出地。 未经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同意(以户口簿登记的姓名、时间为准),请不要试图借高考的机会更改姓名。擅自更改姓名(指报考姓名与报名时户口簿登记的现用名不同者)以及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民族等信息错误,将给考生的学籍电子注册、入学、办证、就业等带来麻烦,甚至可能有所损失。 四、考生特征板块 该版块由考生提供证明材料,报名所在地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负责填写。考生证明材料在报名所在地招生办公室(考试院)保存至少1年备查(对于须退回原件的证明材料,保存材料复印件,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签字以示负责)。 ●加分资格类别: (一)少数民族考生:以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导出信息为准。 (二)农村计生家庭子女:指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按本文件规定的审核程序认定。 (三)山区、边境县考生:指附件3中加分政策的第(二)款第1、2点规定地区的考生,以考生户口簿住址信息为准,户籍有过迁移的考生按照《关于加强户口迁移人员普通高考报名和享受照顾政策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桂教考试〔2009〕5号)文件认定。 (四)烈士子女、二等功(含)以上退役军人、自主就业职业的退役士兵、台湾省籍、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归侨:按本文件规定的审核程序认定。 (五)体优免试生:指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的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1月1日期间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的应届考生。由广西招生考试院统一勾选。 (六)体优测试合格生:指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的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1月1日期间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经自治区体育局进行复核复测确认资质,并经广西招生考试院组织相关测试合格的应届考生。由广西招生考试院统一勾选。 (七)国家及国际竞赛获奖者:指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的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1月1日期间获得下列奖项的应届考生: 1. 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 2. 下列全国竞赛一、二等奖者: (1)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 (2)“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 (3)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3. 下列国际竞赛获奖者: (1)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 (2)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以上各奖项的奖项名称及获奖学生名单,均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由广西招生考试院统一勾选。 ●是否残疾考生:该项默认缺损为“0.否”,没有残疾证的考生不必填写。填写“1.是”的考生必须填写“残疾证编号”和“残疾证等级及残疾类型”。有需要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考生须在“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栏选择合理便利类型,是否同意申请由广西招生考试院另文批复。 ●其他特征:由考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港澳籍考生和外国侨民考生须提供身份证或护照等证明材料; 省级劳模考生和省级三好学生须提供证书原件; 符合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优先录取条件的军人子女是指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须提供军人所在部队的政治部证明材料。 符合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条件的人民警察或警察子女是指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须提供自治区公安厅出具的证明材料。 ●专项计划报考资格:按本文件规定的审核程序认定。 五、考生思政考核板块 该版块供非2017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所在单位填写,2017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此栏用《广西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表》替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