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王总一直以为公司名义买的汽车可以抵扣增值税,前几天买了一辆汽车,落户在公司名下了,王总把56.5万元购车发票拿到公司会计抵扣13%的增值税,但是会计说目前公司还是小规模纳税人,5月份才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4月份的购车发票没法抵扣增值税。 哎!由于不懂财税知识,浪费了6.5万元的增值税! 提醒: 1、增值税的抵扣是针对一般纳税人而言,小规模纳税人不存在增值税抵扣的说法。 2、因此公司买车要想抵扣增值税,不要在小规模期间购买,等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期间购买的才可以抵扣。 案例二 王总一直以为公司名义买的汽车可以抵扣增值税,前几天买了一辆汽车专门用于当做班车来接送职工上下班,落户在公司名下了,王总把56.5万元购车发票拿到公司会计抵扣13%的增值税,但是会计说专门用于福利的班车没法抵扣增值税。 哎!由于不懂财税知识,浪费了6.5万元的增值税! 提醒: 1、专门用于接送职工上下班的通勤班车,不得抵扣增值税。 2、但是既用于接送职工上下班、又用于生产经营的车辆,允许抵扣增值税,建议企业保存好车辆管理办法规定,以及有适当的日常使用车辆的派车纪录等。 参考一: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参考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参考三: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一、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