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传媒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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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传媒学院教务处是学校负责教学工作的组织与管理的职能部门,执行校务委员会的决策,在主管教学副校长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下设教学管理科、学籍与考务科、教学建设科、办公室。现有工作人员16人,其中处长1人,副处长1人。
教务处的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教学主管部门的政策、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拟订学校教学工作改革、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教学工作计划,经学校审定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修)订学校教学规章制度和教学管理文件,经学校审定后组织实施,检查指导二级学院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
三、根据学校发展规划,负责制订学校专业建设规划,拟订专业设置与调整意见,组织学校增设专业的申报工作,检查指导二级学院专业建设工作。
四、负责拟订学校课程建设规划,负责组织学校各级精品课程的遴选、申报、评估检查与验收工作。
五、组织二级学院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文件,并组织检查实施情况。
六、组织日常教学质量的检查和评估,维护全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七、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研究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校示范性教学、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学习研讨和经验交流活动,组织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申报、立项评审及成果的评审、推荐及推广工作。
八、负责学校日常教学运行管理。依照人才培养方案下达教学任务,负责组织选课、排课、教学资源的调配等工作。
九、负责学校实践教学管理。组织制订实践教学规划、实验室建设规划、各专业的实习计划,安排和检查实验、实习、毕业论文(设计)以及学生课外实践活动等工作。
十、负责全日制在校生的学籍、学位管理。负责学生学籍信息变更的受理、审核和手续办理;负责学生毕业资格审查、学士学位授予名单的审核、各类证书制作和发放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学校的考务工作。拟订考试的有关规定、通知,组织各类监考培训及考试工作;组织二级学院、教学部进行试卷命题、审核工作;负责成绩的复核、发布和复查工作;负责补考、重修、免修以及缓考、免考等工作。
十二、负责教学事故及违纪的检查、鉴定、通报及处理;负责学生考试违纪及作弊的检查、鉴定、通报。
十三、负责制订学校教材建设规划,组织自编教材及教学参考书的审定、优秀教材的评估等工作,负责组织学校教材的选用、征订、采购和发放等工作。
十四、负责学校教学信息化建设,组织对教师、教学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十五、负责学校教学档案的整理和归档,组织全校的数据采集工作。
十六、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河北传媒学院联系方式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兴安大街109号 [邮编]051430
办公电话:0311-68017406、68017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