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教育日是每年的什么时候(每年的国家安全教育日是几日)

时间:2022-12-04 09:38来源:考试资源网 考试资料网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4月15日是我国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氛围。树立国家安全意

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

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今年4月15日是我国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氛围。树立国家安全意识,自觉关心、维护国家安全,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义务,关于国家安全这些知识你知道吗?

01

与国家安全相关的概念

1.什么是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2.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的区别?

传统安全是指军事、政治、外交等方面的安全,是国际关系的主题,主要指的是国家安全。

非传统安全是指非军事因素引发,直接影响甚至威胁本国发展、稳定与安全的重大问题。非传统安全不仅包括经济金融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信息网络安全、资源能源安全等,还面临着来自跨国犯罪、非法移民、恐怖主义、食物短缺、疾病蔓延等诸多挑战。

3.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2016年4月15日是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标识由数字415、红星和光芒组成,光芒闪耀,使整个标志成优美的扇形。文字“全民国家安全教育”位于标志下方,黑色字体稳重,托举扇形,意指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坚如磐石。

02

我国《宪法》中是如何规定国家安全的

宪法是我国根本大法,国家安全是国家基本利益。拥护宪法权威,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以下是宪法中与国家安全相关的规定:

第28条:国家维护社会秩序,镇压叛国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制裁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和其他犯罪活动,惩办和改造犯罪分子。

第2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它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努力为人民服务。

第5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5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第5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第5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第55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03

习近平总书记对国家安全有关论述及工作要求

国家安全是国家发展的最重要基石、人民福祉的最根本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国泰民安是人民群众最基本、最普遍的愿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证人民安居乐业,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

准确把握国家安全形势,牢固树立和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努力开创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2017年2月17日,习近平在国家安全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大原则。必须坚持国家利益至上,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统筹外部安全和内部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完善国家安全制度体系,加强国家安全能力建设,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中国一贯奉行防御性国防政策,中国军队始终是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力量。中国永远不称霸、不扩张,坚决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我们决不会坐视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受损,决不会允许任何人任何势力侵犯和分裂祖国的神圣领土。一旦发生这样的严重情况,中国人民必将予以迎头痛击!

——2020年10月23日,习近平在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习近平总书记就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10点要求:

(一)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党中央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统筹协调,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国家安全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推动各级党委(党组)把国家安全责任制落实到实处。

(二)坚持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贯彻总体国家安全关,坚持政治安全、人民安全、国家利益至上有机统一,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安全保障。

(三)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权益始终把人民作为国家安全的基础性力量,汇聚起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力量。

(四)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即通过发展提升国家安全实力,又深入推进国家安全思路、体质、手段创新,营造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环境,在发展中更多的考虑安全因素,努力实现发展和安全的动态平衡,全面提高国家安全工作能力和水平。

(五)坚持把政治安全放在首要位置,维护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更加积极主动做好各方面工作。

(六)坚持统筹推进各领域安全,统筹应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发挥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作用,用好国家安全政策工具箱。

(七)坚持把防范化解国家安全风险摆在突出位置,提高风险遇见、判断能力,力争把可能带来重大风险的隐患发现和处置于萌芽状态。

(八)坚持推进国际共同安全,高举合作、创新、法治、共赢的旗帜,推动树立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全球安全观,加强国际安全合作,完善全球安全治理体系,共同构建普遍安全的人类命运共同体。

(九)坚持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强法治思维,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国家安全制度体系,提高运用科学技术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不断增强塑造国家安全态势的能力。

(十)坚持加强国家安全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国家安全战线党的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打造坚不可摧的国家安全干部队伍。

04

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如何做到维护国家安全

(一)哪些日常行为会危害国家安全?

1.发表或者转发危害国家安全的反动言论

2.浏览境外不良网站被植入木马程序。

3.随手拍摄涉密单位、场所及物品。

4.在网络论坛上谈论涉及国家秘密、情报的事项。

5.销售、安装窃听、监视、定位设备。

(二)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或者可能泄漏时,我们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1.拾获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送交有关机关、单位或保密工作部门。

2.发现有人买卖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报告秘密工作部门或者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处理。

3.发现有人盗窃、抢夺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有权制止,并应当立即报告。

4.发现泄露或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线索,应当及时向国家机关举报。

(三)举报方式是什么?

2015年11月,全国国家安全机关向社会发出通告,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公民和组织举报电话12339正式开通,以方便公民和组织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间谍行为或线索。

05

案例分析

案例一:80后的张某,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因为能够讲一口流利的英语,所在机场每次都能受到外地游客的青睐。一次,以搭乘张某出租车的外国游客,以张某英语不错为由,高价包下了张某的车。外国游客以寻找摄像场地为借口,让张某带其去多个军事基地,张某感觉不对,遂报警。经查,该名外国游客手中有大量军事基地照片、信息。如果张某在明知外国游客是外国间谍的情况下,仍为其继续提供帮助,就有可能构成间谍罪。

检察官说法: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案例二:被告人黄某通过QQ与一位境外人员结识,后多次按照对方要求到军港附近进行观测,采取望远镜观看、手机拍摄等方式搜集军港内军舰信息,整编后传送给对方,以获取报酬。至案发黄某累计向境外人员报送信息90余次,收取报酬5.4万元。经鉴定,黄某向境外人员提供的信息属于1项机密级军事机密。

检察官说法:被告人黄某无视国家法律,接受境外人员指使,积极为境外人员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其行为已构成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黄某以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万元。

案例三:某地区公安机关发现网络上在传播一段长达3分多钟的恐怖活动视频,场面及其血腥。经调查后锁定嫌疑人是某网络媒体负责人朱某,并将其传唤。到案后,朱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朱某做出行政处罚。

检察官说法:我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九十条规定:新闻媒体等单位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事件信息,报道、传播可能引起模仿的恐怖活动的实施细节,发布恐怖事件中残忍、不人道的场景,或者未经批准,报道、传播现场应对处置的工作人员、人质身份信息和应对处置行动情况的,由公安机关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罚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供稿:侍玉铭 李星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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